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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價精神六筆記--「熱原法戰」是「宗教革命」(五)


「熱原眾人之心志、異體同心則萬事成」//「暴力」與「威脅」


行智等的迫害,於一二七九年(弘安二年)四月左右起更為激烈。這一年,由於建造大宮(今之富士宮市)的淺聞神杜,而於熱原鄉內三日市場的分社舉行例行的騎射(於馬上射鵲)


四月八日,於參觀騎射的紛亂中,熱原信徒之一人四郎遭襲擊,犯人是受「下方政所」官員的指示,以刀劍傷人,據判是武士之所為。八月,信徒彌四郎遭狙擊、殺害。且被斬首示眾「繼續信仰法華經,將是如此下場!」顯示暗殺者是武士,是掌權者的暴行。


面對如此殘虐無道,熱原人士不畏死之脅迫,也不憚卑劣的挑釁,徹底貫徹信心與團結。


大聖人鼓勵門下:「熱原眾人之心志,若是異體同心則萬事成,若是同體異心則諸事不遂‥‥日蓮一類,既是異體同心,人雖不多,大事可成,須知必能弘得法華經也。惡黨雖多,不能勝一善。(御書全集第一四右二頁)


——熱原眾人的信心志向,如果是異體同心,必能成就萬事;如果是同體異心,那麼諸事不成‥‥日蓮一門因是異體同心,所以人數雖少,卻能成就大事,必能弘通法華經。惡黨雖多,不敵一善。


魔乃「破壞者」


「魔」者,梵語「mara」之略稱,也譯為「破壞」。破壞個人信心的同時,也破壞和合僧上信心的團結。「魔」就是「破壞者」。


以暴力加諸肉體的迫害、處罰和處分等之社會制裁、威脅和人情等的精神壓P29迫、利益紛紛的經濟誘惑等,破壞個人信心,使其退轉,這些是魔的慣用仗倆。


因此,當魔猖狂時,更要強化信賴的繫絆,異體同心的前進更形重要。因為「正義的團結」正是阻擋魔計的防波堤。所以,大聖人激勵門下說:「希再三叮囑駿河各位,須是同心共濟。」(御書全集第一四八七頁)


——請再三轉告駿河的各位,要同心共濟。


大聖人對居住在富士郡上方莊(今之芝川町)的三澤小次郎及住在興津(今之清水市)的淨蓮房,於不同時期做完全相同的指導。由此可知,大聖人一有機會便教導團結的重要性。


終於採強硬手段——聚眾襲擊


各種策謀全告失敗,無法阻撓廣布前進的行智等人,已無計可施。但也無路可退,魔入其身的人們開始狂飆。最後訴諸暴力,先對大聖人門下之農民信徒二十人大加蹂躪,無理拘捕。


一二七九年(弘安二年) 九月二十一日 ,於下野房(日秀)的自耕田內正進行收割作業。神四郎等多位農民信徒,因接受下野房之折伏、指導,以感謝的心前來協助。行智等人心想「不可錯失良機」,便聚集「政所」衙役、行智一派的武士們、瀧泉寺內和彌藤次等農民多人,以手箭、刀等武裝起來,偷襲收割場。


據推測,下野房(日秀)應該在場,可能是神四郎等人幫他及早脫逃。也為了「拖延時間」,信徒們揮動手邊的鐮刀、棍棒,拼命抵抗此無理的做法。


民眾的「應戰」


總本山第五十九代日亨上人有如下的敘述:「信徒們至今堅守興師(日興上人)之訓戒與秀辨兩師(日秀、日辨二師)之懇諭,任憑打擲、砍切,大多以脫逃為常,但對再三之蠻橫已忍無可忍,秀師等雖力勸退逃,彼等卻使秀師退散,神四郎指揮以現成之棒、鐮刀應戰。


任何殺伐時代之百姓,有腕力亦有武技,況神四郎雖為農夫之身,乃於武道有得於心者,擅少人數之戰略。奪取暴徒之武器,全力發揮獅子奮進之勇。


平日的辯論折伏今日化作武力,一掃多年的悔恨就在今日。令人厭惡、該死的行智和彌藤次!四郎之敵、彌四郎之怨敵,覺悟來讓你嚐嚐法華折伏利劍之滋味!信徒們誰也不落人後拼命奮戰,苦惱了眾多惡徒,但遺憾地,寡不敵眾,最P31後二十位信徒力盡,全數被縛至政所。」(熱原法難史)


這真是如臨現場般,生動寫實的描寫。


「迎戰」暴力——現代民眾的「大言論戰」,不斷伸張再伸張正義,正相當於此。要不斷訴說,聲音即力量。去訴求,正義才得以伸張,廣宣流布才得以擴大。


總之,加害之一方,正因為無使人們心服口服的道理,才欲以權力擠壓正義。亦即,以權威、權力、暴力等力量對人加諸迫害者,由其本質及佛法的眼光來看,已敗給「受迫害」的民眾,最後必定滅亡。


以 「不實 罪名」破 壞和合僧


聖訓「要求受害者謝罪乃古今未聞之事」


詭計失敗 → 發動權力 → 信徒愈益團結P32


荒誕無稽的訴狀


行智等人押解被捕的二十人至「下方政所」,同時以彌藤次為原告,提出訴狀。「政所」將訴狀送至鐮倉。以現代而言,此二十人的罪名是非法侵入、強盜、暴力、傷害。


原本就是不實之冤罪。有關訴狀的內容,御書裡記述:「本月二十一日,召集眾人,帶弓箭,殺院主坊內,下野房乘於馬上,熱原百姓紀次郎立告示,割取稻作,運日秀之住坊。」(御書全集第八三一頁)


——本月(九月)二十一日,集合眾人,持弓箭,襲擊(瀧泉寺)住持坊內,下野房騎馬,熱原農民紀次郎(於住持田地上)立告示牌,收割結實累累的稻穗,搬進日秀的住坊裡。


控訴說:「為此而引起紛爭,也出現死傷,希盡速逮捕暴徒,依法規(幕府法令)裁決。」真是「荒誕無稽」,與事實相反。更惡劣的是,他們還說訴說,熱原信徒、四郎及彌四郎的傷害殺人事件,大概都是出自下野房等的教唆。很明顯的,這些罪狀不過是藉口罷了,其目的在彈壓信仰。


「以不實之罪,加以處分」,這是權威、權力彈壓信仰時的典型模式。


大聖人的伊豆流罪、佐渡流罪等,據推測也是以毀謗等不實之罪而施加的處P33分。


 


(這次的問題也是如此,宗門一直偽裝,「十一.一六的講話」是開端,但決非如此。宗門對此講話的批判,是以盜錄的錄音帶為準,不但採用錯誤的速記,還加以曲解與歪曲。當學會指出這些批判與事實不符時,便就主要項目說「抱歉!撤回。」


如此草率了事。原本內容就沒有任何可議之處,卻牽強附會,意圖誹謗——這全是為陷害而捏造的口實。


又有關正本堂意義,宗門批判說:


「身為信徒,搶先斷定日達上人未曾說過的話,是慢心。」但馬上又說:「的確是日達上人之言,故予以訂正。」加以撤回。既承認是正確遵照日達上人指南所做的發言,自始以來就不存在可議之處。毫無證據,一開始便定罪——這真是「冤罪(不實之罪)事件」的典型。)


 


現今正是成佛之時


依當時的法律,這二十人被冠上的罪狀相當於重罪,所以列為刑事事件移送「侍所」辦理。不久又接到「侍所」所司(次長)平左衛門尉賴綱的指示,將二P34十人送往鐮倉。據推測,此二十人到達鐮倉的時期約十月初。舊曆十月初相當於現在十一月中旬,當時冬天的氣溫比現在低,雪也多,非常寒冷,而且三餐不繼。大聖人於 十月一日 ,向全體門下寫了「聖人御難事」,贈與鐮倉的四條金吾。信中,大聖人宣言,成就「出世本懷」,建立大御本尊之日已近。


此事教示,熱原法難並非僅是一地方之部分信徒的問題,而是關係門下全體之事,於大聖人一代化導上,具有重大意義。


大聖人言:「彼熱原之憨直者,好言勉之,不可畏懼。彼等須得果斷,痛下決心。要知善是不思議,惡乃一定也。空腹者可教以是餓鬼道,寒者可教以是八寒地獄。若言恐佈,雉之遇鷹,鼠之遇貓是也,此不可以為是他人之事。(御書全集第一一九0)


——對熱原(被捕)的憨直者,要強有力地鼓勵他們,不可畏懼。教導他們要有決心,有好結果是不可思議,壞結果是理所當然。若耐不了饑餓就教以餓鬼道之苦,若耐不了寒冷,就教以八寒地獄之苦,若說恐怖,則教導他不可以把雉之遇鷹、鼠之過貓想作是別人的事。P35


大慈悲世界是「本佛的世界」


大聖人雖耽心在鐮倉被捕的信徒,深慮「一定受凍了,一定挨餓了,這是多麼恐怖的事啊!」但仍鼓勵他們為了成佛,斷不能輸、不能沮喪。受到這種大慈悲的感動,末喪失確信,所以才沒有一人退轉吧!我們由此可拜察到深切清純的「師弟繫絆」、「信仰真髓」、「生命連繫的戲劇」。


相反地,「信徒的信心無所謂,只要照指示努力去破和合僧即可!」若是這般冷酷、不慈悲、傲慢的姿態,何異是與「本佛世界」敵對的「天魔使者」之行徑啊!


大聖人、日興上人,師弟共著「瀧泉寺申狀」


「堂堂於公場對論」、「構謀略乃提婆」


師弟一體伸張正義


日興上人知道了彌藤次的訴狀內容後,就書寫申狀(對幕府提出上訴書)的原稿,呈送至身延給大聖人,懇請指示。


文中具體說明事件的經過,反駁彌藤次的訴狀,主張二十人之無罪,同時指摘行智之惡行,強烈要求正當裁定。大聖人一字未改日興上人的文稿,祇添加了前半部分,這就是「瀧泉寺申狀」


在申狀中,重提「立正安國論」的主張,並訴說,日秀、日辨等人成為日蓮大聖人弟子,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這是思國的行為。若有不解,可在公場與高僧討論。又說:「構謀時,言種種不實,豈非在世之調達耶?(御書全集第八五三頁)


——架構謀略,濫訴種種荒誕無稽的事,這豈不是與釋尊在世時的提婆達多相同P37嗎?


也就是說,不敢堂堂公開對話,盡想詭計的人,跟「提婆達多」無異。


「瀧泉寺申狀」,從開始到「此等仔細,仍有不解者(同前第八五二頁第八行,原文為漢文)為止,是大聖人執筆,由「(不解者)召高僧等」至最後為止是日興上人撰寫。誠為「師弟一體」、「師弟共著」的御抄。


大聖人目睹權力的彈壓,所以俟機向幕府再次曉以佛法正義。逢難之時,正是伸張正義之時、是應勇敢奮戰之時。 牧口 先生在獄中也從不稍退一步,向檢察官吶喊學會的正義。


到達鐮倉的二十位農民信徒,遭到粗暴的調查,並受恐嚇:「若立下捨棄法華經、唱念佛之誓約書,就恕你無罪。」


針對此事,大聖人說示,大進房與彌藤次等受行智唆使,而引發暴力、殺傷事件,這是事件的真相。竟然還要受害者(農民)賠罪,書寫誓約書等,這是「古今未曾有之事」(御書全集第一四五六頁)


——從來沒有聽說過的事。並教示絕對不可以寫誓約書。


 


(談到要受害者賠罪,宗門也曾提出所謂的「賠罪要求書」。有位尚未入信的律師,對於宗門的高壓作風,很氣憤地這樣說過:「現今宗門有今天的發展,不用說,完全是由P38於池田名譽會長暨各位學會員拼命守護宗門的緣故。有句俗話說『子不知父母心』,但也決不可有『不知子心之父母』。我認為宗門不可不知信徒的心。」


「讓信徒掏出所有,一見情況不妙就說『再見吧!』這絕對不容許。宗門的做法有錯,提出批評、指正,不正是信徒的義務嗎?」(小谷野三郎律師的發言)


宗門的做法與平左衛門尉的手法如出一轍。)


 


守信心的信徒、耍權威的惡人


一二七九(弘安二年)十月十七日酉時(約下午六時),急使帶著日興上人的書信由鐮倉趕赴身延大聖人之處。


這封信向大聖人報告,十月十五日被捕的熱原二十人,受到平左衛門尉的拷問,但毫不屈服,所以被視做「主謀」的神四郎、彌五郎、彌六郎三人遭處斬,其餘的十七人放逐。


日興上人於「本尊分與帳」中,為後世留下記載:「此三人‥‥終被斬首,乃平左衛門入道之今也。其子飯沼判官十三歲,以鏑矢亂射,雖再三叱令唱念佛,以二十人不唱之故,三人被斥為主謀遭斬罪。


——此三人‥…最後遭斬首,P39是出於平左衛門入道(賴綱)的命令。他的兒子,十三歲的飯沼判官資宗,以鏑矢胡亂射擊,叫唱念佛,再三加以斥責,但二十人中沒有一人回應,所以將(神四郎等)三人現為主謀處斬。


被拉至平左衛門尉私宅庭院的二十人,幾乎末接受起訴事實的調查,而是遭賴綱本人再三叱令「捨棄法華經題目,唱念佛!」然而,沒有一人屈於其脅迫,賴綱便說:「不畏懼我權威的這幫人,是天魔附身吧!」令其年僅十三歲的次男,以鏑箭射神四郎等人。


鏑是以桐木做成的箭,將蕪菁形的木塊挖空中心,附於箭尖,一射出去,風便流入小孔中,發出咻咻的聲音。一般以為,惡魔害怕此聲音便會退散。


因為箭尖不是鐵製的,即使被射中雖不致刺入體內,但可怕的聲音和被箭射中的痛楚,非普通人能忍受的。但此二十人,受到如此精神上、肉體上的拷問也毫不畏懼,以高昂的唱題聲回應。


當時誇耀天下無敵權勢的賴綱,面對民眾不惜身命的強韌信念。立即潰敗。沒想到居然有人不肯伏首、服從自己——這對他而言,真是難以忍受的屈辱,賴綱對於不懼權威、權力的人,心懷恐怖與挫敗感,之後轉為憤怒與憎惡,而下令將神四郎等三人處斬的吧!


愈是誇耀自己權威的人,愈是「修羅心」強盛,無法容許不服從自己的人,這就是「獨裁者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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