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御本尊議題十〕〔系列之二、但若無心,雖具三十二相,必非為佛。


 


主題:「真實的御本尊本體」,不是僅形式的存在大石寺中,那塊木板所刻顯的御本尊。


回覆Joseph


創價學會直結的日蓮大聖人的佛法,偉大御本尊法體,有如「當體義抄」云:至理無名,聖人觀理,名付萬物時,有因果俱時,不思議之一法,名為妙法蓮華,此妙法蓮華一法,具足十界三千諸法,無有闕減。」(御書513)


依此御文延伸討論,佛智慧的展現有三種:1.實相般若、2.觀照般若、3.文字般若。


1.實相般若:宇宙中生命本體(真理)(南無妙法蓮華經)的智慧,存在於宇宙中有情、非情的生命中。如御文所說的「至理無名」


2.觀照般若:慈悲的實踐者(法華經行者、佛、菩薩),覺知自己與諸有情、非情生命皆本具「南無妙法蓮華經」此一真理法體。如御文所說的有因果俱時,不思議之一法,名為妙法蓮華,此妙法蓮華一法,具足十界三千諸法,無有闕減。」


3.文字般若:慈悲的實踐者(法華經行者、佛、菩薩),如御文所說:聖人觀理,名付萬物欲以「如我等無異」此平等大慧,將〔生命皆本具「南無妙法蓮華經」此一真理法體〕,與所有眾生分享。以法華經所說:「開、示、悟、入」引導眾生,因而有「經文」、「御本尊的圖顯」此有形的表達。


以我們「日蓮佛法」的信仰整體來看,「文字般若」(圖顯的御本尊、御書)是引導眾生,進入(法華經行者、佛、菩薩)所觀照到(看到)的世界(妙法蓮華之當體),進而進入自己本具妙法的世界。(其人所住之處,是常寂光土,)


此事正如「當體義抄」所說:「所詮,妙法蓮華之當體,信法華經之日蓮弟子檀越等,父母所生之肉身是也。…………其人所住之處,是常寂光土,………………當體蓮華之佛者,唯日蓮弟子檀越等中有之也。  (512)


而「當體蓮華之佛者,唯日蓮弟子檀越等中有之也。」正是在說直結於,日蓮大聖人佛界生命的創價學會員。


此一論述主要是指出「真實的御本尊本體」,不是僅形式的存在大石寺中,那塊木板所刻顯的御本尊。如御書云:「但若無心,雖具三十二相,必非為佛。P489」因此御本尊的正確性,尚須如日蓮大聖人御書中所說:「夫生死一大事血脈者,所謂妙法蓮華經是也。其故,釋迦、多寶二佛,於寶塔中,讓予上行菩薩以此妙法蓮華經五字,自過去遠遠劫已來,寸時未離之血脈也。」(御書P1405


此節御文清楚的教示我們:「法華經『正統性』血脈傳承的方式。


釋尊〔寸時未離之血脈〕:


表現為法華經二十八品,咐囑上行菩薩為首的地踊菩薩。


天台大師〔寸時未離之血脈〕:


表現為一念三千,修「止觀行」


日蓮大聖人〔寸時未離之血脈〕:


表現為「一閻浮提總與的御本尊--南無妙法蓮華經」,立「唱題行」


創價學會寸時未離之血脈〕:


表現為「直結日蓮大聖人」、「直結御書」、「直結南無妙法蓮華經」,實踐「唱題行」、「日蓮佛法的廣宣流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微風之信 的頭像
    微風之信

    微風之信的部落格~~~~佛曰:「悅可眾心」

    微風之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