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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宗門-本興朋友對話二十四〕於此末法亂世中,正法僧侶更應堅持僧侶應有的德行及誓願。


Joseph2010/04/30 10:04的回應


1.若您已詳讀顯謗法抄:第一、明八大地獄之因果,第二、明無間地獄因果之輕重。您必然非常清楚:下地獄完全是眾生「自負因果」並沒有任何「審判者」的介入,更沒有任何人有能力如您所說:「將眾生推入地獄之道。」、「將人推入謗法之獄的大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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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你等終於瞭解佛意了,你等在此也同意我之前和你等討論有關謗法種種的觀點了?哪你等是否應將前次所說:win 微風之信略謗法者(毒鼓之緣)在成佛前仍然有到地獄走一趟的必要。這樣的話收回呢?


 


Joseph2010/04/29 14:58的回應


1.大般涅槃經卷六云:「於乘緩者乃名為緩。於戒緩者不名為緩。菩薩摩訶薩於此大乘心不懈慢。是名奉戒。為護正法以大乘水而自澡浴。是故菩薩雖現破戒不名為緩。」這是釋尊對於「乘急戒緩」所做出的詳解,麻煩注意經中「於此大乘心不懈慢。是名奉戒」的含意!其中並沒有您所謂的:「而給予『心志不堅』修行者一個慈悲的寬容。」(經中既云:「心不懈慢」何有您所謂的「心志不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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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等(宗門僧侶)一直執著於「娶妻破戒」是正常的心態所以對於佛所提出「乘急戒緩」的真意不懂。


「於乘緩者乃名為緩。於戒緩者不名為緩。」此節經文仍有的觀念,否則他不必提「戒緩」這樣的觀點,但,卻是著重於「」(實踐弘揚佛法)的鼓勵。原因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果又是墮落破戒、又是怠於弘法,不如鼓勵弘法,放鬆戒律的要求,因為在弘法中會喚醒被墮落惡緣迷惑的意識。)


你等所舉日蓮大聖人的御文,日蓮大聖人云:「縱為世間破諸戒者,苟能明辨大小權實等經,則世間之破戒亦是佛法之持戒。」(致大學三郎書)也正是此意,請注意日蓮大聖人於此節御文「苟能」的用詞。


真實的佛弟子,於此經文更應感受佛,於亂世(僧侶普遍墮落而將此視為常規)中如何的珍惜有結佛緣的人,以一個也不放棄的慈悲,於此感動中更應堅持僧侶應有的德行及誓願。


如我前篇所說的:「正因為僧侶有高貴的身份,所以他們(出家的僧侶)必須比其他人(在家人)的品行更端正才對。有些事或許他人(在家人)做的話還可以被原諒,但他們(出家的僧侶)做的話卻絕對不容許,因為他們(出家的僧侶)有責任比一般人更嚴厲自我約束,這一點宗門(僧侶)卻完全顛倒。


聖職者,他們本應最嚴格地自律,最不惜身命地救渡社會的人們,可是他們卻利用宗教權威,輕視信徒、驕傲自滿,把信徒當作工具,錯把信徒對他們「身份的敬意」誤認為是對他們「本身的尊敬」,因此自身墮落時仍不以為恥。」


我想這正是因此你等(宗門的僧侶)才會在此「乘急戒緩」不斷的辯解,這不是你等(宗門僧侶)很得意提出的論點嗎?


殊不知你等(宗門僧侶)的別有用心,卻因此論點被人窺破,我想這也是你等所說的:「自負因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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