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法世界中 比的是境界 修的也是境界。


 


 


人生中難免會碰到委屈、不愉快的事情發生在自己的身上,長期忍耐累積下來,我們會憤怒、會不滿,這就是人生。


當然我們可以選擇繼續長期的、不斷的以著這種憤怒的心情,抱怨、指責這些和我們工作在一起的同事友人、生活在一起的家人、親戚、共同信心的學會員,然而這些苦果卻無法因此而減輕或改善,反而會變本加厲地呈現在我們的生活中。工作共業的苦、家庭共業的苦,莫過於此呀!


在佛教解明業苦的法理中有四苦八苦,其中的怨憎會苦


相親相愛的人,要生離死別,但相憎相怨的人,卻偏又緣分很深,不得不碰在一起;像一些面目可憎、語言乏味的人,或利害衝突、兩不相容的人,如能終生不見,豈不眼前乾淨?無奈社會人事,繁雜萬端。“不是怨家不聚頭”,在生命的共業因果下,愈是相憎相怨的人,愈會被安排在一起,好像再也沒有分散的日子,這不僅使人苦惱萬分更是極端的折磨。


還有八大地獄中,第一層名為「等活地獄」:


這「等活地獄」,在此閻浮提之地下一千由旬。此地獄,縱廣齊等,一萬由旬。此中罪人,互懷害心,若偶相見,如犬與猿遇,各以鐵爪撕抓,血肉皆盡,唯有骨在。或者獄卒手持鐵杖,將犯人由頭至腳打至粉碎,或以利刀分分割下犯人的肉,犯人死而復生,再受同樣的罪苦,如是者在多生之間反覆受罰P463


佛所說的這些地獄之苦,好像是遠在人生之外的地獄,其實全是在現實的人生中呈現,宿命的擺弄正是如此。


對於這樣的苦報,智者如是說:「娑婆世間,一切是苦,凡夫愚迷,不自覺知,不求解脫,甚至以苦為樂,如蛆之戀糞,這不只是苦,簡直是悲哀呢!


娑婆世間所說的即是這現實人生,受業力折磨的眾生,怨憎會苦正如一條大索將同受共業之苦一干人等,嚴嚴密密的捆綁一起,像菜市場裡整桶等待買主的毛蟹,尖爪利螯相互鉤抓口吐白沫,但如何也逃不出這桶子等死而已。


這是這世間生存的樣相,清晨天一亮或許和家人爭吵、或許和鄰居爭吵,上班和同事不合、倍受主管指責,晚上累了甚至在睡夢中惡夢連連,第二天又是如此的重複。


這不正是「等活地獄」的寫照,自己周圍的人全是那可怕的獄卒,每天都是彼此的讓自己血淋淋的度過,如此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多麼恐怖,多麼難熬啊!


最近一位前輩的指導令我豁然開朗:唯有擴展境涯之外,無其他解決之道。


世間的事,如果以事對事的方式,有很多事是無解的,唯有境界提升,處在某個生命的高點,才可以看清問題的來與去,如此才會產生根本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智慧。


在佛法世界中,比的是境界,修的也是境界。提升境界也只有真誠的信受、實踐「妙法」了。學會是個修行的團體,不完美的人到處都是(包括我們自己),所謂的“學會幹部”,應該指的是“人格和境界”,而非職務的名稱或信心的年資。


當然信心的年資應該會對“境界的修為”有所助益才對,但是沒有做到與職務相稱的境界的幹部也很多,所以才叫“修行”呀!我們要把它們當作善知識或惡知識?也全掌控在我們自己的一念呀!


有人扮演的是反面教材,有的是正面教材,如果我們能因此引發出我們看人的眼光和善解的智慧,就全都會化為善知識!當我們境界愈高,所看到的人事物都會跟以前的大不相同。這些人其實原本就存在,只是我們先被一些我們覺得不夠好的人擋住視線了。


家庭或地區是否呈現亂象?也是關乎我們的心是否很亂!想要撥亂反正嗎?就先把眼光的焦點轉回到自己身上吧!自己不受亂象影響,才有辦法影響亂象。


互相善解、互相寬容、努力找出對方可以讓我們學習的長處,相對的,彼此就會看到對方值得敬重、學習的地方了。這就是“鏡子”原理!只要有一方很有誠意想要撥亂反正,關係就會出現轉機。


所以信心的世界裡,有多少的祈求、多少的實踐、對話了多少?按照因果法理都會形成自身的福德,使自己境涯無止盡地擴大,且不斷鞏固自己自身的幸福軌道,信心世界裡毫無白費。


大聖人:「佛唱唸的題目和我們凡夫唱唸題目二者全無差別一律平等。如果有差別並不是身分、地位的差別,而是信心的差別,重要的終究是信心、是實踐。」〈創價精神13集第9頁〉


請相信幸福決不是在遠方,而且幸福並不是外表,幸福更不是地位。幸福就在自己自身的一念,憑一念來決定那一念就是「妙法的信心」。


信心的世界是「心的世界」!憑自身的境界,包容的態度,事物就會展現截然不同的面貌。〈創價精神61集第52頁〉


總之,一切的關鍵全在信心的強弱,若信心強自己就會成為功德聚。大聖人云:此御本遵只納於信心二字之內。因此信心強盛的人絕不會走投無路,即使發生任何事情都會變成功德。


對有強盛信心的人來說,人生中的一切全都是功德、福運。信心強盛的人,沒有不幸二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微風之信 的頭像
    微風之信

    微風之信的部落格~~~~佛曰:「悅可眾心」

    微風之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