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信仰的態度,是可以透過嚴格的反省、檢視來做檢討的。

 

 

〔詢問〕:「諫曉八幡抄」此篇御文,其中有一段是這樣說(御書609頁)我弟子等內.....此是對於合乎道理之祈求不為成就,須責本尊之事,不能理解之故。

然後舉出婆羅門責樹神之例.....(610頁 御文)

然、尼俱律陀長者,向氏神生大瞋恚、大惡口,而成就大願,生得賢子。當知,瞋恚是通於善惡者也。......................................

接著後段御文:

文意是謂,如經文所示,為成就所願,數年之間依法修行,若無成就,可或縛、或打,以責本尊。

 

對照白話御書的解釋,再對應到現實生活,個人覺得容易讓人有:御本尊我都這麼認真的唱題祈求了,為什麼祈求還是無法如願??無法如願的原因,就是因為御本尊沒有盡到守護的責任??

以上疑惑~

 

回覆:

這篇「諫曉八幡抄」是日蓮大聖人59歲時寫的,這時日蓮大聖人正是住在身延山,記不記得上個月曾和大家分享的一篇「筒器抄」P.1121弘安三年正月二十七日)的閱讀筆記,「筒器抄」是年初寫的、「諫曉八幡抄」這一篇是這一年的年底12月寫的。深信身延此刻的環境又開始進入,大聖人於年初時所描述那種生活困境的狀態。

透過歷史的紀錄我們可以確認,前一年(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以熱原法難為機緣,日蓮大聖人圖顯了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於次一年之1280年(弘安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鎌倉市內發生了一次火災,火勢蔓延到鶴岡八幡宮,這火災是繼10月燒毀供奉源賴朝的法華堂等處之後發生的。被燒毀的都是被鎌倉幕府和家臣奉為精神支柱的堂宇。其中八幡宮更是被武士們奉為守護神,對當時社會造成的衝擊,不可言喻。

另一方面,外則有防範蒙古軍再度侵略日本,幕府動員全力進行準備。社會一片驚慌與緊張。以如此社會情勢為背景,弘安三年十二月,大聖人在身延寫了「諫曉八幡抄」。

在大聖人時代,鎌倉武士的精神支柱是鶴岡八幡宮。該宮的住持位置,一直都被真言宗東寺派或天台宗寺門派(=園城寺。當時已經真言化)出身的僧侶所獨佔。極樂寺良觀就是真言律宗的僧侶。還有鎌倉念佛宗的中心人物然阿良忠也不是專修念佛,他心儀真言密教。總之,各宗都帶有密教體質,而真言密教是諸宗中最具影響力的宗派。它與幕府之間管道暢通,並藉此君臨著宗教界。

日蓮大聖人入身延的八年,主軸即是在破折「真言」,這篇「諫曉八幡抄」尤是代表作。(日蓮大聖人一生筆記)

其實這篇是藉著當時的社會背景為機緣,引述諸天善神沒有遵守法華經會座上的誓言善盡職責,(御文:「今案日本國,自代始已來既久,舊有守護善神定是福盡壽減,威光勢力就衰。必嘗佛法味,威光勢力才得增長,而佛法之味皆見違異,年事徒長,如何拂除國災,守護氏子?且、既是謗法之國,為氏神者若不責其大罪,還為守護,豈非毀其佛前誓文之神歟!且、以是氏子,如袒護愛子之失,未忍捨棄,而予守護,然對構怨於法華經行者之國主國人等,不加懲治,反為守護,其罪也,此非梵釋等加罰於八幡耶?此是一大事也。秘之、秘之!」)以此現象來破折當時盛行的真言宗,並在這樣的申論中,將「四大格言」做完整的論述。

最後於文末說出了佛教流布的路徑,月自西向東,月氏佛法東流之相;日出自東,日本佛法還歸月氏之瑞相也。」來確認這是佛教流布的趨勢,以「佛法西還」整體的說出日蓮大聖人實踐法華經的一個偉大的誓願及願景。相同的,在顯佛未來記中以「三國四師」,即釋尊→天台→傳教→日蓮大聖人,之傳承是佛教正統的譜系,說出了此「三國四師」正是法華經行者的系譜。

至此這個主軸暫且擱下不談。

 

你提出「諫曉八幡抄」的這節御文:「我弟子等內,有受謗法之餘毒者,謂:「此日蓮以八幡為敵」。此是對於合乎道理之祈求不為成就,須責本尊之事,不能理解之故。」

文意:

我弟子當中有受「真言」教義影響的人,就指責我:「就是我師父日蓮,他時常在責罵八幡大菩薩,與八幡大菩薩為敵。」(記不記得在龍口法難9月12日那天,日蓮大聖人在臨處斬時,要求進入「八幡大菩薩」的廟,他一進入廟中就對八幡大菩薩沒有善盡他的誓言而給予嚴厲指責(精彩內容可參閱「法華行者聖蹟記」,結果於臨處斬的時刻招來了「大明星天王」(慧星的出現)的守護。)他們會有這樣的責怪,其實是對於所謂『有道理而如法祈求卻不應驗時可以斥責本尊的事』完全不理解的原因。」(接著舉「付法藏經」經典中,「迦葉」出世於娑婆世界的故事為例子)

此節御文中所指的「本尊」經通篇的瞭解,應是指一般廟寺中的神、菩薩或佛。而日蓮大聖人於此時,是自比「法華經行者」,於此篇御文舉出:法華經第四云:「佛滅度後,能解其義,是諸天人、世間之眼」。日蓮將法華經肝心之題目,弘通日本國,得非諸天、世間之眼歟!

日蓮大聖人是以法為根本又認為自己是完全正確的實踐法華經的行者於此確信下,「依法」這些廟寺中的神、菩薩或佛的「本尊」應遵行他們的誓言。這些諸天善神、菩薩甚至是佛,於法華經虛空會中皆有誓言,於末法無條件守護「法華經行者」、守護眾生。

所以這些「本尊」不負責任時是可以告他們的,或如御文所說:如經文所示,為成就所願,數年之間依法修行,若無成就,可或縛或打,以責本尊。

其實這御文所隱含的文意是,大聖人說出佛教對信仰的態度,是可以透過嚴格的反省、檢視來做檢討的。

蘇悉地經云:「治罰本尊,如治鬼魅」。「蘇悉地經」是爾前權教的經典,佛教在權教之時即對信仰對境延伸出來的法理都這麼嚴格的對待,何況是佛教的「極理」法華經的信仰!更應該是在修行的過程中,時時檢視、時時改正才是。

而大聖人於此舉出「付法藏經」:尼俱律陀長者,向氏神生大瞋恚、大惡口,而成就大願,生得賢子。當知,瞋恚是通於善惡者也。」

說出為了正義(憂國憂民)、為了慈悲(「日蓮云一切眾生之同一苦,可說是日蓮一人之苦。(P587)而生氣,是會通達「善」的世界、會因此而開啟本身具備的佛性。

最後,那我們的「本尊」是誰啊?就是自己啊!(此御本尊全不須求之於他處,祇在我等眾生持法華經,唱南無妙法蓮華經之胸中肉團內,此名九識心王真如之都。P.1295)若祈求無法如願時,該治罰、該縛、該打,來責罵的即是自己啊!不是嗎?

 

以上純屬我自己的觀點,討論之、討論之

 

哈哈~ 原來「諫曉八幡抄」中御文所說的「本尊」,非日日所對鏡之御本尊啊!!

太感謝您了,感謝有您的解惑,讓我茅塞頓開,尤其最後那一段,我一直想不通為什麼會這麼唐突。多蝦^^多蝦^^

 

又,方才我又再將此文讀一遍,對於「本尊」的部分已有明瞭,只是仍有不明白的地方,當時日蓮大聖人是責備八幡大菩薩、長者是責備樹神,以這樣來看,當我們祈願不順時,不就是可以責備諸天善神嗎??

 

回覆:

當然是可以的。重點是方向要対。外緣的諸天善神,是和自身生命中的諸天善神相呼應的。

如大聖人御書教示,御本尊如鏡子。源頭仍是自身生命中諸天善神的作用才是。所以,當諸天善神對自己祈願沒有盡責時,該訶責的也還是自己啊!!——自己的信心、行學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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