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主」難道就沒有授與之意?「授與」難道就沒有發願之意?
回覆Joseph 於 2014/02/10 19:07
Joseph,您說:「老實說,以我個人的國文程度而言,我實在看不懂《佛教哲學大辭典》的編撰者,到底是用什麼樣的邏輯,撰寫以下內容?」
其實是無關於「國文程度」,而是您別具用心刻意製造假象。
在您回應文中有提到:「這明明就是造立本門戒壇大御本尊的願主彌四郎國重、法華講眾等,對於其在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造立之板本尊所進行的「尊敬陳述」。」
您如此不依史實的說法,是要讓人覺得日蓮大聖人於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建立的本門戒壇之大御本尊,脇書內容是由彌四郎國重、法華講眾等「尊敬陳述」而來的,不是日蓮大聖人書寫的。
為澄清此混淆,我找了幾份資料以茲確認:
第一則:
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日蓮大聖人在熱原農民被投獄於鎌倉,門下為幕府權力彈壓之震撼中,圖顯、建立了出世本懷的戒壇大御本尊。…………
御本尊之願主,是將代表熱原諸人的法華講眾,作為大聖人境界中己心之彌四郎國重而表現者。不是高位、高貴之人,而是以貫徹死身弘法之信仰的熱原農民為願主,圖顯出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也可看出大聖人佛法之本質。日蓮大聖人的一生 (第十八章 出世本懷(下))(教學研習1992.12第6-21頁)
依此說法「願主彌四郎國重」在此刻應已是為妙法殉教,他是不可能帶頭來寫這份「敬白」。以「彌四郎國重」為主深信是日蓮大聖人的心意,而以「願主彌四郎國重」寫出脇書。
其下尚有兩則:
總本山第六十六代日達上人曾說:「以此十二日(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為契機,思建立本門戒壇大御本尊之時日已至,乃立神四郎等為願主,因神四郎等此時尚在人世,故不用神四郎名,於大聖人心中之人物名或稍前遇害之彌四郎名,或多少留於心中。總之,於大聖人心中之人物名,立為彌四郎國重,而敬書御本尊。是故,於御本尊上書本門戒壇願主彌四郎國重法華講眾等、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
…………」(一九六三年十月六日,法華講關西地區聯合會第一次大會)〔創價精神六P42〕
本興院僧侶的說詞:
日蓮大聖人看到弟子、信徒如此的護法姿態,深感是應該完成佛出現於世間的目的之時,於是,於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建立本門戒壇之大御本尊。於其旁邊,寫下「願主 彌四郎國重 法華講眾敬白」的法華講之名。 本興院內 月田成雅御尊師
以此二則文證,非常清楚的指出這是日蓮大聖人親筆所寫的脇書。
所以,Joseph:脇書即是脇書,不分日蓮大聖人及歷代法主。「願主」難道就沒有授與之意?「授與」難道就沒有發願之意?
您提出:(一機一緣的御本尊終究為一機一緣的御本尊。若弄不清楚:總與一切眾生之御本尊、一機一緣御本尊的真義,亦即不明瞭大聖人之根本御本尊的意義,即無法承受大聖人的化導。)
Joseph:您提出日淳上人這一節,對御本尊的辨別的本意,就是要讓大聖人的弟子如此的分清楚「總與一切眾生之御本尊、一機一緣御本尊的真義」。您卻將此文提出,有想藉此文來混淆單純的信仰者,您實在是…………
「一機一緣的御本尊」是定義為日蓮大聖人在世,尚未圖顯「一閻浮提之大御本尊」,之前和當時的眾生結緣而書寫的御本尊,每尊也都寫有對象的脇書。
圖顯「一閻浮提之大御本尊」也是一樣書寫有對象的脇書,之後授與弟子的御本尊也是都有寫脇書,這是日蓮大聖人的特特色、也是傳統。
「總與一切眾生之御本尊、一機一緣御本尊的真義」的判別,如之前的討論:「一機一緣是大聖人對於授與給特定的信徒的御本尊所使用的詞語,為了與出世本懷的一閻浮提之大御本尊區別之意。」
此義即是,日蓮大聖人為圖顯「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之前,所書寫的御本尊稱之為「一機一緣的御本尊」,當日蓮大聖人圖顯了「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之後,所書寫的御本尊一樣有脇書全是稱為「萬機萬緣的御本尊」(因為大聖人已是開顯「一閻浮提總與」大慈大悲之意。)
而歷代法主的御本尊是臨摩「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書寫而成的,無論是授與給誰,都不能說是「一機一緣」的御本尊。
學會所授與的御本尊,是日寬上人臨摩「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書寫而成的御本尊,即是「萬機萬緣」的御本尊,一定會顯現無量無邊的功德。
例如:
1308年(德治三年)卯月八日,日興上人書寫御本尊,其脇書記云:「駿河國富士下方熱原鄉人神四郎號法華眾,是為平左衛門尉斬首之三人中之一人。左衛門入道於斬法華眾後之十四年,因企謀叛亂,受誅死。其子孫盡滅無跡。」(富要八─217頁)。(教學研習1992.10第6-19頁)
難道日興上人此一,臨摩日蓮大聖人「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書寫而成的御本尊,也稱之為一機一緣的御本尊?
更明確的說:當日蓮大聖人圖顯了「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之後,在以日蓮大聖人御本尊為根本的,弘教系列下即沒有所謂的「一機一緣的御本尊」。
就好像當釋尊於法華經說出:「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其餘諸經即是方便法門一般,後人只要是依據法華經說教即是在說佛的「出世本懷」。
所以,Joseph您一再的想藉「一機一緣」的錯覺來混淆初信的人,實在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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