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在的御本尊〞是大聖人為了讓我們,能夠顯現〝內裡的御本尊〞而建立的。


 


joseph2012/05/04 10:16 回應


「質直意柔軟」且「正直」的人,是絕對不會把「是非題」當申論題回答。如果創價學會如實尊重每一個人?那麼,你不會用如此「官腔式的搪塞」在回應一般民眾的公開提問。


 


微風的回覆


其實您所說的這個「是非題」,正是您的獵網,當我直接答「是」,您在這是的答案後面有著一套「砍人」的說法,相對的,若我說「否」,您一樣會有一套令人陷入無法脫身的說法。


當您如獵人般,一直把眼光注視在這「是非題」的成果呈現的期待,當然不會注意到其實我已經清楚的在第一輪的對話中,回答您了,這是您站在「獵人權威的立場」產生的疏忽。


權威者總是看不到細節,您透徹的將它表現的淋漓盡致。


第一,我舉日蓮大聖人的教義,清楚的說出:「生命中的御本尊才是根本,是我們的依歸。」


第二,我們是一個健全的團體,學會只要將會員應該遵守的說明清楚,我們願意接受,哪干您何事?


第三,再贈送您一個更好的觀念, 池田 先生說:「〝外在的御本尊〞是大聖人為了讓我們,能夠顯現〝內裡的御本尊〞而建立的。將我們本身的佛性湧現,是信心上最重要的大事。本來大聖人的佛法就是要使這〝生命內的靈魂〞〝尊貴的生命〞發出最大的光輝。」


Joseph,這第三點棒不棒?為了您我再次找到了這段指導,反覆閱讀了幾次,超感動的,此刻覺得應該感謝您呢!


我想您說的「官腔式的搪塞」是您硬是要貼我的標籤,在這部落格路過的朋友,應該都能清清楚楚的看到,我是多麼真誠的在和您對話呢。


如果你真認同「師弟不二」,那就學學戶 田 先生吧!如果你真的用心讀過戶 田 先生文集,你就可以發現:戶 田 先生回應民眾的提問都是「清楚明瞭、一針見血」,哪裡像你這樣迂迴搪塞。


至於「直結日蓮大聖人」的部份,恕我直言:你的文章看不到日蓮大聖人的「坦蕩」!如果只是引經據典而沒有具體結論,甚至模糊焦點。那麼,你只是在賣弄自己的書讀很多而已。


 


日蓮大聖人是「聖人」已是一位「破除無明」,「明心見性」的佛,他當然是「坦蕩」無礙。我只不過是一位以大聖人為師的凡夫,一切也是在起步中,不能如您意當是意料之中。


您說:我賣弄書讀很多,這是您的誤解,其實我僅是一位「挖礦的工人」而已,只要有一條礦脈被我發現,我就只是挖而已,在狹窄的坑道內,躺著挖、爬著挖、不管什麼姿勢就是挖,當挖到美麗的礦石,我就高興、我就來勁。


您可就不一樣了,佛教的大小乘經典、基督教、天主教的聖經,尤其您對日蓮正宗、創價學會的教義、指導真是比學會員、法華講員還清楚百倍。


所以囉,我在您這的礦脈挖了幾年?您自己說。我部落格中滿是由您的礦脈中挖出的寶石,您不覺得琳瑯滿目嗎?


說實在的我僅是滿臉、滿身抹黑的礦工,哪有辦法「坦蕩」到「像您所尊敬」的戶 田 先生、日蓮大聖人?這也正是我要加油之處不是嗎?


 


關於天主教的禮儀,我是在分享,並不表示我個人立場如此,如果你真的想進一步研究,可以上網閱讀「天主教教理」(http://www.catholic.org.tw/goodshepherd/CCC/index.htm),或是找神父、修女討論;當然,這部份我算小有研究,如果可以分享,我絕對不會藏私。


 


您說:「關於天主教的禮儀,我是在分享,並不表示我個人立場如此」您的意思是想撇開和基督教、天主教的關係,推掉「權威」、「迷信」、「封建」的色彩?


那您為何還要介紹我「天主教教理」要我找神父、修女討論 ?不解,應該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才是。不是應該這樣嗎?  


 


關於你的提問:因為神職人員是「奉主的名」為聖像祝聖,當然是神的力量大!神職人員的「權柄」是來自上帝,所以被祝聖的聖像,當然導向上帝。另外,根據「分別為聖」的概念,雕像若不經過祝聖,就只是一般雕像而已。


基督宗教信奉的權威,那是純粹的信仰問題,如果你不相信「上帝創造天地萬物」,對你而言:這個權威就沒有意義。


 


和您分享幾段筆記:(社會變遷下宗教的角色  閱讀筆記


在猶太教和基督教中,人類的祖先亞當和夏娃都是由神創造出來的。最初,亞當和夏娃在伊甸樂園無憂無慮地生活着。後來,他們被惡魔所誘惑,違背了神的告誡,偷吃了「智慧之果」。神為此非常惱怒,便將他們逐出了樂園。


所謂惡魔,被認為是墮落的天使。然而創造萬物的神何時創造了天使?


天使為甚麼會墮落?


神為甚麼製造不能吃的禁果?


神在創造人的心靈的同時,為甚麼還創造違背神的戒律的心靈呢?


如此等等。對於我這個基督教神學的門外漢來說,的確有許多疑問。


不過,我還想談些看法,亞當和夏娃由於違背神的告誡而受到處罰,被逐出樂園,這便成為人類苦難的起點。換句話說,人類苦難的原因是由於神的憤怒。智慧果實本身並不是帶來任何痛苦的毒品。


與基督教的這個故事相類似,佛教的《法華經》中有一個良醫和孩子們的故事:


孩子們在父親外出時,誤把毒藥當點心吃掉了,痛苦不堪。父親回家後見到此景,便調配好解除痛苦的藥,讓孩子們喝下去。聽話的孩子就從痛苦中解脫出來,而中毒很深、失去本心的孩子拒絕喝藥,父親就利用智慧之法誘引他把藥喝下去。


在這個故事中,苦難的原因是父親外出,孩子誤食毒藥。父親所採取的行動不是造成苦難的P12原因。父親救治孩子的作法是基於毒藥作用這個自然的法理而選擇的。


猶太教和基督教的「父親神」的作法,與佛教的「父親良醫(佛)」的行動可以進行對比。


「神」因為憤怒而把孩子們從樂園中趕出去,把他們推入苦難深淵。與此相對照,良醫(佛)憐憫孩子們,讓他們喝藥,希望把他們從痛苦中解救出來。


當然,這個「神」不是只會憤怒的神,他也具有派遣救世主的慈悲心懷(通常認為這是由耶穌基督來實現的),對於這一點,我十分清楚。


然而,對於那些不順從自己的意志就加以嚴厲處罰的神來說,信仰祂的人們就會產生敬畏和恐懼的感覺,這一點也是不能否認的。


與此相對照,佛教中雖然也有把佛陀作為至高無上者來崇拜的內容,但佛陀決不是「造物主」。佛教基本上是以「法」為根本的。佛陀是這樣一種存在;他首先徹悟了「法」,然後或是用「法」教導人們;或是依據「法」來自由地運用獲得的智慧以達到救助人們的目的。


我認為,佛教對佛陀的這種規定是與現實文化的精神即觀察學習真理、把它技術化並運用於生活和人生的精神是相一致的。正如教授所說的那樣,它能夠把正確的、具有普遍意義的倫理給予社會。因此說,這樣的宗教是很有益處的P13


 


我個人對於創價學會的觀感是這樣:創價學會遭到破門,若是為了整體學會員的益處,這倒是一樁美事!只不過,在被迫門之後,學會員並沒有真正得到「解放」,反而是因為「走不出來」而變得偏激,那是很可惜的!


 


這是您自己一廂情願的講法,創價學會自被宗門「破門」後,迅速的成長到192個會員國,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一言以蔽之:如果宗門真的如學會說的那樣不堪;那麼,學會裡就不該存在宗門的影子。


例如:學會認為「破門」是粗暴的行為,在會則上就不該存有「除名」的處分。


 


所以說囉,joseph您真的是比我們學會員還要清楚學會。


但請不要僅寫「除名」兩字就要入人的罪,最起碼也要前後文連貫的舉出才是負責任的言論。


 


另外,如果學會高層真的把學會員放在心上,更不該弄了一個「有爭議的本尊」,而讓學會員去面對其中的爭議。


 


我覺得這不是您應該費心的地方,我們學員能弄得清清楚楚,也沒有爭議,這就好了。您不覺得有點多事,畢竟您是一位外人,而且讓人感覺您有「弄狗相咬(用台語發音)」的居心,似應避嫌。


 


我個人就很懷疑: 池田 先生做家裡,也供奉這幅御本尊嗎?如果 池田 先生沒有將日達上人授與的御本尊繳回宗門,他是有其他選擇的。


 


這也不是您應該管的,您一直用猜測的方式在製造負面影像,這是很邪惡的作法喔!在這個部落格進出的朋友,可都是品格尊貴、智慧圓滿的,不想在這個部落格被人唾棄,尙請自重。


 


事實上,日蓮大聖人直筆御本尊不只在網路上可以下載,在日本的佛具店更是垂手可得,這就像坊間佛具店到處可以請購佛像、菩薩像一樣,根本用不著去變造宗門法主奉書的本尊,而落人口實!既然創價學會要直結日蓮大聖人,為何不在御本尊的部份直結地徹底一點?


 


這又是您的不對了!您將那些自甘墮落的宗派、廟寺、僧侶的作為,來要求學會和他們一樣,這不是「司馬昭之心」嗎?無法令人尊敬喔!


再次嚴正申明:創價學會所授與的御本尊,是由朸木縣,淨圓寺住持成田宣道對該寺所藏日寬上人書寫(享保五年)的御本尊,作為御形木御本尊,希望由學會授與學會員們,所以,決非宗門所說學會擅自製作偽本尊。原本,御形木御本尊全都是印刷的,亦即是印刷的本尊,這是眾所皆知的事實。


若說學會是印刷的御本尊,那麼至今宗門所下付的御本尊也都是印刷的本尊,因為事實上,各寺院及大石寺都是將御本尊委託印刷公司印製的。


學會所授與日寬上人摹寫之御本尊的真跡上,側邊寫著摹寫的日期(享保五年六月十三日)及當時住持的名字。


自古以來依照慣例,御本尊上一定寫著摹寫的日期、被授與者的名字,稱為側書。這從御本尊的本義來說,被授與者是誰等的側書,與御本尊的相貌毫無關係。拜讀大聖人的御書、相傳書,任何地方都沒有提到,「御本尊上側書被授與者的姓名是十界具足之法義上所必要的」,或是「作為贊嘆御本尊之讚文不可欠缺的」。側書始終只是側書,與御本尊的本義無關。(如此的為您說明在本部落格已有多次)


 


這是我們學會員皆能接受的說明,而且也願意以「日寬上人奉書寫的御本尊」,成為我們學會員個人修行、實踐廣宣流布的核心對境,而且接受「日寬上人書寫的御本尊」也已將近二十年,又不是一朝一夕最近的事情。


所以以您是一個外人的立場,對這件事根本沒有置啄的餘地。您越是不斷提出這樣的事,越是突顯出您用心的不單純。


以上  微風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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