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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宗門朋友對話十九〕 還著於本人
joseph於2010/04/16 09:20 回應
2.若您決意捨棄以法華經為主軸所論述的:日蓮大聖人御書、天台大師摩訶止觀,而傾向於龍樹菩薩為解釋大般若經所撰寫的大智度論,那是您個人的宗教自由。如果您還願意以日蓮大聖人佛法進行論述,請勿忽略十法界名因果抄所云:「置身而不遷於大乘,是即謗法也。」
3.再次引用請看日蓮正宗青年的真面目 所云:「法論的事其目的,就是讓不明之事弄清楚,然後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錯就認錯,然後改過就好了何必如此?」引錯資料改過就好了!何必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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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即是以日蓮大聖人的佛法、法華經本門戒的概論在和你等討論,而你等卻舉出許多的爾前經文梵網經戒經文等等,這在我的部落格中記錄的清清楚楚,你等每一次回應我的討論時,那次不是大量夾雜爾前經文,以此觀之,你等(宗門的僧侶)確是遷於爾前經。所以,你等(宗門僧侶)所舉「十法界名因果抄所云:「置身而不遷於大乘,是即謗法也。」之文正是如法華經第二十五品所說「還著於本人」,自己承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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