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僧侶行儀議題三十三〕以頭奉戴南無妙法蓮華經時,名字即也。


 


回覆Joseph2010/02/21 23:21的回應


1.既然宗門僧侶所受持的是法華本門戒,為何一定要和具戒比丘一樣,接受比丘戒的規範成為出家人?名字比丘不就是個「名字」而已嗎?


 


Joseph「名字比丘」這名詞中的「名字」是「六即」的名字即,不是「名字」而已。你等如此輕忽大聖人非常重視的「名字即」的意義,也可見你等信心的姿態了。


 


「彼、像法之末;此、末法之初,全同。彼不輕菩薩為初隨喜之人,日蓮為名字之凡夫。」(顯佛未來記)


 


若你等(宗門僧侶)承認持「法華本門戒」,你即是「日蓮佛教」的僧侶,僧侶即是出家人,否則就不要自稱為僧侶。


既然是「日蓮佛教」的僧侶,即必須如佛(本佛日蓮大聖人)所說持戒修行,所依歸之戒律即是遵行御書所教示,及奉行日興上人二十六條遺戒置文。這樣為你等釐清迷惑,夠清楚了吧!


 


附上六即的資料和你等分享


「六即」是中國天台大師所立,六種修行正法者之位,為:理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真即、究竟即。「即」,意為不二不離。


法門修行者,在實踐、智解、境界上,有深淺、高低,故分六階段,然而在具有佛性之理上並無差別,故稱「即」。


下面先解釋其個別意思,然後再從日蓮大聖人佛法的立場來討論。


 


理即───即使是迷的凡夫,理論上也具備佛性,因尚未聽聞正法,故未顯佛性之位。誠如「自性清淨,不為泥濁所染」,自己本性清明,具備不受任何泥濁污染的佛性。


名字即──初聞正法,透過語言、文章,理解一念三千法理,知一切法皆佛法之位。


觀行即──欣聞正法,透過實踐修行,觀己佛性的階段。天台「摩訶止觀」中,有:「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是勤於言行一致修行之位。


相似即──斷盡三惑中之見思惑、塵沙惑,似真正領悟,因是得六根清淨功德之位,亦稱六根清淨位。六根指眼、耳、鼻、舌、身、意之作用,意味著生命。


分真即──斷無明惑中元品無明以外的一切迷,即將開始在自身顯現佛性之位。


究竟即──斷盡一切迷,完全顯現佛性極聖之位,亦即妙覺位,指佛。


 


由大聖人佛法立場來看,當然,天台所立的六階段修行是不需要的。凡夫憑信心(名字即),就能得到佛(究竟即)的境界。一切在於信心的名字即,若深一層了解,此六即也有其意義。


「御義口傳」下,南無妙法蓮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之事」中,有詳細說明。


尚未受持三大秘法之御本尊,儘管自身生命本來俱備佛界,但未能顯現的迷惘、苦惱狀態,為理即。


 


開始信受御本尊,為名字即,誠如「以頭奉戴南無妙法蓮華經時,名字即也。〈御書全集752頁〉


 


受持御本尊,認真勤行、唱題,累積功德的階段,為觀行即


在此的「觀」,意為「信」,「行」為修行之意。


 


戰勝、克服三惑,三障四魔,三類強敵,為相似即


 


勤勵於化他行(折伏),為廣宣流布邁進,則為分真即


 


湧現佛界,建立絕對幸福境界,為究竟即。指悟得永遠的生命,得到立於不變、不壞境地之佛果。於今末法,深入來說,是日蓮大聖人的境界。


 


以上分別論述六即,重要之點,並不是說,根據釋尊佛法的歷劫修行,逐漸克服迷惑,得到佛果。


大聖人教示:「自從名字即位,即身成佛,故圓頓之教,無次位次第〈御書全集566頁〉末法眾生信受妙法,為名字即,以此名字即之位,成就妙覺,則為即身成佛。「圓頓之教」指法華經,南無妙法蓮華經之修行,全無低層次到高層次的階段,唯有盡在信受一點。


  總之,是否信受御本尊,亦即是否名字即之位,才是重要的。沒有受持御本尊,當然不會認真勤行、唱題,也不會向廣宣流布邁進,因此也無法成佛。其他的五即,已包含在名字即中,站在這意義,述說了六即。


  主要在於對御本尊「信」之一字,「御義口傳」亦云:「信之一字,名字即之位也。故信之一字,乃斷最後品無明之利劍也。」〈御書全集760頁〉斷破不幸、迷惘之闇的利劍,唯有對妙法無二的信心。


  但盼以一心相信御本尊為根本,認真勤行、唱題,一面邁步於廣布大道,一面構築永不崩潰的幸福人生。       簡易教學選集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微風之信 的頭像
    微風之信

    微風之信的部落格~~~~佛曰:「悅可眾心」

    微風之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