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門僧侶行儀議題十〕師子身中之蟲能食師子


Joseph11點回覆2009/11/23 22:05 回應


1.若單純以「佛制戒律」做探討:受持沙彌(尼)戒與比丘(尼)戒之僧侶與出家人劃上等號是合理的(確實包含與淫慾相關的戒條)。而對於沒有受持相關戒律,並且不以沙彌、比丘自居的僧侶而言,即便不是出家人那又如何?(沒有受戒,哪有破戒得問題存在?)


Joseph這樣的回覆就好像說:「我沒有在法律之前發誓,所以任何逸脫的的行為皆是沒有犯法」


又或者你的意思是:「我是日本人,台灣的法律不是日本的法律,所以我在台灣任何行為,沒有法律的問題。」真的不懂,你怎能硬到這種程度!!!


好我們再將前次所提有關戒律日蓮大聖人的文證來確認一下:


於法華經無別戒。爾前戒,即法華經戒也。…………………爾前十界之人,來至法華經皆持戒也。故、法華經云:「是名持戒」。十法界明因果抄文應元年四月三十九歲作)


現今宗門僧侶自詡為傳承自日蓮大聖人,大聖人教示的「法華本門之戒」現今宗門僧侶也未持此戒律嗎?


既是未持戒之人,卻妄稱自己是僧侶、是尊師,要令俗眾尊敬他、供養他,正如〔報恩抄〕中大聖人所舉的例子:「如蝙蝠之既非鳥,又非鼠。又如梟鳥食母,破鏡獸之害父;食法華經之父,害持者之母」。(P330今宗門僧侶真的是一個想兩面都想得到益處的(僧侶)出家人(既想享受在家人的慾望之樂,又想享受出家人接受供養的利益),跟當時日蓮大聖人在三類強敵環伺下,仍為眾生的福祉努力奮鬥的姿態,真是天差地別呀!你的論點就如日蓮大聖人所訶責的「如獵師細目以狙鹿,貓隱爪以伺鼠,向在家俗男、俗女之檀那,阿諛、欺誑。」(法華初心成佛抄P582)我想你及現今宗門的僧侶,看到此御文,若仍然臉不紅氣不喘、不痛不癢。倒真是佩服了!


2.僧侶在一般人的認知中確實是「清淨比丘僧」;不過,因為大乘佛教(尤其是法華經)的流傳,有了菩薩僧、居士僧的概念也不算是意外尤其是在傳教大師的戒律改革之後,菩薩僧、居士僧的概念就更被合理化了。


你提出菩薩僧、居士僧的概念是想要證明現今宗門尊師「清淨比丘僧」吧!為了極力爭取現今宗門尊師「可享受破戒」的利益,也真難為你了。


我們來確認你所提出的「菩薩僧」是什麼?


菩薩通於出家、在家,只要發心者皆可稱為菩薩,那何者可稱之為「菩薩僧」呢?


「直依大乘法門而修而證者,曰菩薩僧」,只要是發菩提心,志求無上菩提,以大悲利 濟有情,以無所得為方便而修行者,不論出家、在家,皆可名為「菩薩僧」,故「自等覺以下的地、向、行、住、信的菩薩,都可名之為僧。」另外,「僧」是群眾,是有組織有紀律的集團。一群發菩提心、受持菩薩戒的菩薩行者所組成的合理(合於佛法、適應世間)的團體,我們可稱之為「菩薩眾」、「菩薩僧(團)」,若以生活方式之不同來做區別的話,出家者我們可稱之為「沙門菩薩僧(團)」,在家者則可稱為「優婆菩薩僧(團)」。


分配如下


菩薩僧(團) → 沙門菩薩僧(團)


↘ 優婆菩薩僧(團)    〔印順導師著,《成佛之道》〕


依此意創價學會員即是菩薩僧,照其分配創價學會是優婆菩薩僧(團)


請問現今宗門的僧侶們,是否願意承認是沙門菩薩僧(團)嗎?如果願意,那就要遵守你上封信所說的「梵網經菩薩戒」1048輕的出家人戒律。如不願的話,你們現今宗門尊師就不是菩薩僧囉。那你還要提菩薩僧的論點嗎?因為照印順導師這樣的說法,菩薩僧還是要持戒的。怎麼辦?還是承認現今宗門尊師是俗人?


3.推斷:「曾經」自稱「天台沙門日蓮」的大聖人於比叡山期間受了傳教大師所提倡的「天台圓頓戒」:單受犯網經菩薩戒(大乘戒),不受沙彌、比丘戒(小乘戒)也沒有不合理之處。


Joseph別再「牽拖」日蓮大聖人了可以嗎?就算「犯(梵)網經菩薩戒(大乘戒)」也還是要持戒,只要說自己是僧侶或出家人就是要持戒,何況你現今宗門的尊師還要求人家稱他為「尊師」,不做表率可以嗎?


4.日蓮大聖人於:十法界明因果抄、教行證御書說了很多關於戒律的觀點:修持大聖人佛法的法華行者,所受持的「南無妙法蓮華經」即是金剛寶器戒,並非瓦器戒(聲聞戒)與金銀器戒(菩薩戒)。所以,開始宣揚南無妙法蓮華經的日蓮大聖人,還會要他的弟子上比叡山受戒嗎?當然不會。


說的一點都不錯!問題是現今宗門的尊師有在持戒嗎?既然跟俗人一樣沒有持戒,那麼僧侶與俗眾有何差別呢?「俗人」也是沒有受戒,哪有破戒的問題存在?那麼眾生就該一律平等,為何又有“僧上俗下”的觀念呢?現今宗門的尊師與俗眾一樣,娶妻生子、享受世俗的一切,卻不需像俗眾一樣,拼命的在現實生活中,打拼、奮鬥、工作、賺錢,卻能輕輕鬆鬆得到供養,這門生意還真是穩賺不賠呀!


5.是否能將大聖人「不食肉」與受持梵網經菩薩戒做連結?這是可以研究的。而大聖人以後的僧侶是否該茹素?又是另一個需要研究的議題。


無法與「師」一同的「弟子」還能是弟子嗎?師的教示還要以否定的、猶豫的樣子拿來討論研究,一副無法遵從的姿態擺在世人眼前,我建議你現今宗門尊師乾脆宣示與日蓮大聖人切割好了。何必再以形式上的“血脈”來唬人?


6.受持梵網經菩薩戒的對象為:「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婬男婬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所以,受持梵網經菩薩戒的人不一定要「不娶妻」,不能因為大聖人單身就說是與持戒有必然關連。(把梵網經菩薩戒與出家菩薩戒劃上等號是不妥的。)


Joseph,上次討論這個題目時,我已經提出佛教教團對梵網經菩薩戒說明,你現今宗門尊師一直不想被套上出家人的名稱,哪就應該拿出根據來支持你的論述,不要老是「牽拖」日蓮大聖人下水,日蓮大聖人是明確的說他是出家人。


而,你們現今宗門尊師明明是理光頭、穿袈裟,卻又要人不要說他是「出家人」,這實在是很奇怪的心態,不能理解。究其原因,就是現今宗門尊師立場有誤,又有私心不光明磊落的關係。既然如此,宗門乾脆直接向世人表明不是“出家人”,穿上袈裟說法,只是“職業”的一種,不就一清二楚了嗎?


7.日蓮大聖人之後的宗門僧侶,不僅沒有受持沙彌戒、比丘戒,其沒有上比叡山求受天台圓頓戒都是無庸置疑的,如果硬要用這些戒條來衡量宗門僧侶是否破戒?這就不合理了。(沒有受戒,哪有破戒得問題存在?)


日興上人在其遺誡置文中教示:「予之化儀,一如先師,可為聖僧。」(御書1710)這不是告知日興門流門下所受的戒是日蓮大聖人的法華本門之戒」


此外,日興上人的弟子日順也在「法華本門見聞」提到:「於廣宣流布的本門寺建設之時,不淨的僧侶應還俗,與女性有關係的僧侶應降級。」、「僧侶應有純淨的行為,在家信徒則可食雞、魚等食物。


其實,近代宗門也相當關注娶妻這項問題。52世的日霑曾表示:「女色、犯食肉禁忌為出家者之規範,縱使進入末法之時,仍需嚴守。」由此可見,「不娶妻」在末法時代亦是「出家人的常規」。Joseph這裡所說的出家人你該不會不承認吧)


59世的日亨上人也曾說:「此為當今僧侶之一時弊風,應及時重振,祈願回到宗祖開山時代之常態。」、「開山上人訂定禁令,教示要『成為如同先師般之聖僧。』證明了先師大聖人雖無戒,卻不是放縱破戒。日順、日尊也曾對此提出懲戒,當時的德行聖僧並不認同僧侶過著同於在家信徒的修行生活。


每次看到他們雖對自己行為心生反省感到羞恥,卻仍然過著如同在家人生活的僧侶,德行聖僧即會斥責他們是口是心非的虛偽人。這些僧侶的生活模式與心態皆同於在家信徒,不同之處唯有身穿著袈裟衣,藉此偽裝成老實的僧侶罷了!若讓此放縱模樣成為標準,當時的戒律就毫無意義。而我認為現今之狀態,為暫時性的偏差。」(以上59世的日亨上人所說)


當中也提到,「不娶妻」本是僧侶應有的常態,娶妻者(破戒者)則同於「在家信者」。又提到,宗門的僧侶娶妻是一時的歪風。


由此可見,僧侶娶妻(破戒)在大聖人的佛法中本來就是不被認同的。也可看出近代宗門內部的憂慮。而僧侶娶妻會出現的弊害,就在於僧侶會為了妻子的生活費,及要留給子孫的財產,而汲汲於名利。


現今的宗門,累積財產、過著與在家信徒同樣的生活,更形成世襲、姻親派系、世家派系等,這些皆是因娶妻而產生的弊害。


Joseph你(們)避開不談這些弊害,反而違背日蓮大聖人和日興上人的教義,若無其事的欺騙你們的信徒,還大言不慚的來談論本身破戒之事,實為宗教界之奇事,必成為宗教界之笑柄。請問你現今宗門如何去流布日蓮大聖人的佛法?


8.日蓮大聖人、日興上人等高僧的行持,確實可以作為宗門僧侶,乃至於全體信眾們努力學習的榜樣;不過,大聖人與日興上人是否允許:因為宗門僧侶無法如同大聖人、日興上人一般傑出,信眾就可以公開批判他們墮落、腐敗,而不顧僧俗間的分際?這又是需要深思的問題。


Joseph,不是傑出不傑出的問題,是心性「正不正」的問題,根本上是宗門的僧侶扭曲日蓮大聖人的教義,甚至已經違背日蓮大聖人的教義,還理直氣壯、大言不慚說(沒有受戒,哪有破戒的問題存在?)這樣講會不會不好意思?!!這樣已經腐敗的僧團,還不准痛心的信徒俗眾批判其錯誤的地方,這樣不是“權威”,是什麼?


遺誡置文第十七條:「雖為當時貫首,若違佛法,私構己義,不可用之。


日興上人告誡說,絕不可服從破壞佛法的法主(貫首),這當然也包含至僧侶。


在二十六條遺誡中有此條文,證明了日興上人並沒有「法主無謬」「法主絕對」「僧侶至上」的想法。不單這樣,我們由此應可理解到,日興上人已擔心將來會出現不該服從的法主及權威傲慢的僧侶。因此,我們不服從主張「己義」的宗門嚴厲地苛責其謗法行為,正是嚴守日興上人遺誡的做法。


「不誡惡侶,何成善事」。(立正安國論)


例如外典云:「大國諍臣七人,中國五人。小國三人。有諍論,則政道縱有謬誤,國不至破‥...家有諫子,親不墮於不義」,佛家亦如是。(覆下山書P376


所以需要深思」的是:僧侶本身是否有拿捏好身為僧侶應該有的“分際”?先自重,才有人重之!


9.釋尊在涅槃經中對於「後世惡比丘」的事情說了很多很多;不過,釋尊卻沒有開許「俗人」可以對惡比丘做出什麼樣的處置,根據經文:釋尊是要求持戒比丘、善比丘去處置惡比丘,並不是俗人。


日蓮大聖人曾說:「佛法迷誤,而眾人不知,形貌見是真實,所言當亦無疑,漫予信用之間,渾不知竟成法華經之敵、釋迦佛之怨,今生所祈所願成虛,壽命不長,後世又必栖﹝棲之義﹞於無間大城,經文明見是如此。」(妙法尼御前御返事)


這文意是說:佛法因弘法者的不正(惡比丘),而造成了迷惑眾生、誤導眾生(宗門的信徒),然而眾生(宗門的信徒)卻渾然不知,只因這弘法者(惡比丘)看起來像是佛弟子,所說的法門也全部都是出自於佛的金言,所以就毫無戒心的相信他們,但是卻不知道這樣的心態,竟會成為法華經的敵人,釋迦佛所怨的人。(相信惡比丘)的話今生的祈願一定會成空,壽命不長來世一定會在無間大城受苦,經文是這樣清楚的記載。


可見清楚看清真相,是何等重要!為避免眾人將來入於無間大城,提醒大眾眼睛要睜亮是應該的,也是出於慈悲。因為惡比丘會偽裝「尊師」、「上人」來欺騙詐取善良在家眾的錢財、土地。怎能不警誡呢?


就好比有人看到頑皮孩子在鐵軌上堆石頭玩,怎能不立即高聲喝阻,以避免翻車慘劇?難道一定要等“執法人員”趕到,前來阻止,才算“合法”?(依你所言:惡比丘只能由善比丘來處置,俗眾無權置啄?)


 


10.大聖人與他宗的僧侶起衝突是無庸置疑的事實;不過,大聖人到底有沒有允許、鼓勵俗家信眾:可以像他一樣直接與他宗的僧侶發生衝突?這又是值得研究的。如果研究結果:大聖人與釋尊一樣在意僧俗間的分際,不許俗人說比丘過,這就......


Joseph日蓮大聖人一生為正法奮鬥,卻被你現今宗門輕描淡寫說成“大聖人與他宗的僧侶起衝突”,請問大聖人是喜歡無故與人起衝突嗎?這樣的說法,是輕視“師”呀!你宗門的信徒能接受嗎?看看日蓮大聖人是如何呵責這樣輕視師的弟子吧!


「外道惡人,難破如來正法,佛弟子等必破佛法。師子身中之蟲能食師子」。﹝佐渡御書﹞


「魔作沙門,壞亂吾道」。﹝真言諸宗違目﹞


「是惡比丘,為利養故,不能廣宣流布是經」。﹝守護國家論﹞


有似為信日蓮者,見日蓮如斯而起疑,不衹棄捨法華經,反至教訓日蓮。以聰明自居之僻人等,將長墮阿鼻地獄較念佛者更甚,實是可憐之至!……………彼等亦如是云:「日蓮方丈雖是師父,奈過於強硬,我等須柔和弘揚法華經」。此適如螢火之笑日月、蟻塚之低華山、井池之小河海、烏鵲之嘲鸞鳳,可哂也!(佐渡書P995


白話


有些看似相信日蓮的人,見到日蓮這樣的情況便起懷疑,不但捨棄了《法華經》,還教訓起日蓮,自以為很聰明。這些愚昧的人,將會比念佛者更長久墮在阿鼻地獄,實在是很可憐!………………他們也有樣學樣的說:「日蓮方丈雖然是我們的師父,但是態度過於強硬,我們應該採取溫和方式去弘揚法華經」等等。這就像是螢火譏笑日月、蟻丘看輕華山、井池的水瞧不起大河和海水、烏鵲嘲笑鸞鳳一樣,真是可笑!真是可笑!


你等正是這些人的翻版呀!大聖人有知,將如何痛心疾首呀!


11.遠從歷史上的佛世至今日,無論在何宗何派,僧俗間的倫理關係,一直都是「非常、非常、非常不公平」,縱使跡門、本門、文上、文底的法華經當中,已經消除了這種不平等關係,但這又造成所謂:菩薩僧、居士僧的概念產生;所以,在大聖人的佛法中只要有「圓頂方袍」僧侶的存在,他們的地位就會一直受到日興上人的第廿四條的「保障」


我想,你對上次討論日興上人的第廿四條一定沒用心讀,所以才會再度提出這種「封建的階級觀念」,你現今宗門的尊師這種應對的態度是不合格的。我想這也是你們擁有,對信徒權威的思想造成的吧!


菩薩、僧侶是發願保護眾生的,菩薩、僧侶會受到眾生守護是因為出自他們的德行,如日蓮大聖人於佐渡時受到阿佛房夫婦及佐渡的弟子等的守護。


什麼時候現今宗門的尊師不是以德行受人仰慕,而是要動用法條來保障其“身分地位”?可見現今宗門的尊師不爭氣到什麼程度啊?很明確的,因為自知是「腐敗墮落」又想保有「出家人」名分上的利益,所以才會一直強調對其名位的保障吧!


上次的討論再複習一次吧!!


第二十四條:「雖為晚輩,不可屈居於高位檀那之末座。」


意思是:雖是輩份低微的僧侶,也不可坐於「高位檀那」之下。指出雖然是在社會上有地位的檀那,假如沒有信心,也不應該對他奉承,以貶低法的地位。(「現今」宗門的您了解了嗎?)


日亨上人解釋這遺誡的背景,說:「戰國時代,武士萬能,平庸的宗教家難過活,自要依靠豪族,使武士更囂張。」簡單地說,就是指出僧侶貧窮,也不應逢迎權勢。生活雖然重要,但佛法是更重要,要保持能令信徒尊敬的威儀。不是尊敬「有地位的人」,而是尊敬「有信心的人」。


現今的宗門,變成了「拜金主義」(由以上的謬論得知),知道學會員尊敬僧侶,就越加放肆,毫無忌憚地鄙視信徒,蔑視沒有權勢的學會這「民眾團體」,迫害「信心的團體」,與絕不逢迎權勢的佛法基準完全相反。


爾前經所提「師弟」的觀念,不免有「上對下」的關係存在,但法華經說示「十界互具」眾生平等的觀念,師弟之間強調的是師弟「不二」的觀念,師以德行示人,弟子即甘心追隨,與師成為不二。這與師說什麼,弟子就要無條件的盲從,是不一樣的。如果是這樣,佛法就不是平等的佛法,法華經就是不平等之經,而「眾生平等」則會成為無稽之談!


由上述可知,「師弟」必須建構在「師弟不二」的基礎上,佛法既然說示眾生平等,那就表示佛與眾生都是一樣尊貴的,那兩者的差異為何?大聖人在「一生成佛抄」中教示:「迷時名眾生,悟時云佛耳。」(御書全集P405)因此,兩者的差別僅在「迷」(不知自身具有佛性)與「悟」(知道自身具有佛性)的分別而已。而法華經方便品中所提到「如我等無異」的經文,是說示佛(師)出現於世的目的乃是要讓眾生(弟子)成為跟他一樣的佛。舉個簡單的例子,木匠的弟子就是木匠,鐵匠的弟子就是鐵匠,所以佛的弟子必定是佛。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師是要正確遵行「法」的師匠,才能稱之為「師」,而弟子是要與此師「不二」而精進的弟子,才能稱之為「弟」,這樣才是真正的「師弟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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