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開「依法不依人」的迷思


 


問:有宗門的朋友說,佛法是依法不依人,他說:「我們(宗門和學會)所奉拜的皆是大聖人的御本尊,那麼就沒有勝劣之分,功德也一樣,所以在宗門或在學會活動便沒有差別。」是這樣的嗎?(不談日顯個人私事)


 


你那位宗門朋友所提的「依法不依人」這樣說法,你不覺得這是一個搪塞之詞?


從你這位宗門朋友的談話,可以很明確的知道,其實他們是很清楚的知道他們所皈依的宗門確實有著很大的不合理性,然而他們自認為也無能為力來改變宗門這些不合理的現象,所以採取的態度就是抬出「依法不依人」這句口號來欺騙一下自己,接著就矇著眼睛不敢正面探討糾正,什麼也可不必去理會了。這是宗門內一些稍有良知、稍有見地的人,他們的無奈啊!


然而對弘法的教示,日蓮大聖人佛法中有所說:「人法一箇」、「法不自弘,人弘之。」、「法貴故人尊」。依此御文,目前身在宗門的信徒,他們信心的景況一定很尷尬吧!內心一定也很矛盾吧!既然〝宗祖日蓮大聖人〞告訴我們,「人法一箇」,眼前我們也知道了(相信資深的宗門的信徒也都會知道)法主、宗門內許多僧侶在根本上、行為上就錯誤了。對此卻軟弱的、龜縮的想成,那是他們的錯,我只拜法。這些宗門的朋友,將如何的去面對,時時提示我們要守護「正法」的日蓮大聖人?


又,御書云:「法不自弘,人弘之。」弘法的人錯了,所弘之法一定也跟著變質、歪斜。就如大聖人在御書中破折,當時變質為真言宗的天台宗一般。所以人是多麼的重要,尤其是擔負弘法重責的僧侶。


大聖人有說:「世法如影,佛法如體。體歪影斜。」,宗門的僧侶怎可說:「世法輸了(宗門多件的訴訟案件均告失敗),佛法未輸」。這些僧侶背著大聖人清淨的佛法,卻傲慢的、醜陋的在賤踏世法、眾生。


實在不能相信,在宗門內信仰大聖人佛法的信徒,他們難道就這麼的愚昧、不自知而干遭踐踏、欺瞞嗎?


無怪日蓮大聖人要說:「佛法迷誤,而眾人不知,形貌見是真實,所言當亦無疑,漫予信用之間,渾不知竟成法華經之敵、釋迦佛之怨,今生所祈所願成虛,壽命不長,後世又必栖﹝棲之義﹞於無間大城,經文明見是如此。」(妙法尼御前御返事)


大聖人這句御金言,正是如實的描繪出目前宗門可怕的情形,因為僧侶的欺瞞而信徒誤見為真實,宗門的徒眾們全然都是「漫予信用」這些天魔入替的惡侶,再不警醒真就要如大聖人所說「今生所祈所願成虛,壽命不長,後世又必栖﹝棲之義﹞於無間大城」那豈不可悲?


二祖日興上人因謗法之地不住,因而遷離身延來到了富士山下。如今連身為法主、一干僧眾皆成謗法之人,將本山攪成謗法之地,蓮祖聖人豈會住在那裡。宗門事件的發生至今已十數年了,這是不算短的日子,宗門數十年一切的所作所為將他連貫起來,再依據經文來看,全都可成為我們研判的佐證。


請真心的告訴您這位宗門的朋友,不要再矇著眼摀著耳,迷於人、迷於法。大聖人的佛法是要我們成為一個,能明辨正邪賢明的人。等到到了人生終點時,才發現全部都是錯的要重頭再來時,那可就是來世受苦的開始了。要慎重哪!


於開目抄(下)有教示:



我等慈父於雙林最後之遺言云:「依法不依人」。不依人者初依、二依、三依、第四依,普賢、文殊等之等覺菩薩雖能說法門,然手中若未握有經卷,不可用也。又定:「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須辨明經中有了義與不了義,而後信受。龍樹菩薩之十住毘婆沙論云:「不依修多羅黑論,依修多羅白論」。天台大師云:「與修多羅合者,錄而用之。無文無義,不可信受」。傳教大師云:「依憑佛說,莫信口傳」。圓珍智證大師云:「須依文傳」。


(白話)


我們的慈父在雙林最後的遺言裡有:『依法不依人』等說話。所謂不依人等,就是初依、二依、三依、第四依,即普賢、文殊等的等覺菩薩,雖然說出法門,但如果不是手執經本的話,也不能信受。並且規定要『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說出在經典之中,有了義、不了義經,應該判明才能信受。龍樹菩薩的《十住毘婆沙論》有:『不依修多羅黑論,依修多羅白論』等說話。天台大師有:『與修多羅合者,錄而用之,無文無義,不可信受』等說話。傳教大師有:『依憑佛說,莫信口傳』等說話。



 


所以依據御書所言,只提「依法不依人」來論說辨別信受「法」的對錯,會落於僅是在佛法中斷章取義,以部分觀來扭曲、迷惑眾生


如果僅以「依法不依人」就可判別信受的法是對的,那佛就不須說出「法的四依」,來告誡滅後的眾生應如何判別法的正確。


所以,如前面所說的,要判別自己目前所信受的法是否正確,則是須以涅槃經所說「法的四依」全部的條文來觀察才是。


「法的四依」,是為佛道修行上所應依據的四種法則。《涅槃經》第六卷云:「如佛所說,是諸比丘,當依四法。何等為四?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依法不依人:法是宇宙、眾生的本體,整體的宇宙是依賴法而能存在、運轉,這樣的力量不是一個人或某個對境可達成的,所以我們可依賴的是法則,而非某個偶像、對境。「當以自身為依所,以法為依所」──這是釋尊在涅槃經中,對弟子之遺訓也是對全人類的遺訓,佛要引導眾生確立,與宇宙究極之法成為一體的「不動搖的自己」。
這才是正確的依法不依人的見解。


依義不依語:因法須要人去弘揚,眾生才能正確的去加以實踐。所以,對弘揚「法」的人,應以法的意義為依據去加以判別,而不可僅依「說法人」所表現的言語、文章來做判斷。


依智不依識:應以真正的智慧(佛的教導)為依據,不可依於六塵對境(凡夫的見解)所起的,妄想心識,或人師、論師等的膚淺知識。
所謂「真正的智慧」是表現在,以完成佛的遺願,如佛一般慈悲的守護、化導眾生。
而如今宗門的出家人卻是迷於「六塵對境」,慾望叢生、妄語不斷、惡行滿施,試想如可依之??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應以說示中道實相之義的了義經(妙法蓮華經)為依據,不可依於不了義經。


此項如果前三項不符合,雖說是信受「妙法蓮華經」則此項也不可依。
依此判定一個信仰的對錯,不可僅以「依法不依人」一句帶過,這是對他人及對自己不負責任。是造惡業的行為喔。


又,法師不一定是指僧侶。日蓮大聖人的御義口傳云:「士女者,男女也。法師者,日蓮等類也。清信者,信法華經者也。今、日蓮等類,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者是也。」此御文明示,法師並非一定是要出家的人。


法華經第十品《法師品》也指出,法師是「以法為師」的人、「作為師的弘法」者。由此可知不管在家或出家,追求佛法﹝自行﹞、弘揚佛法﹝化他﹞者就是法師。這是法華經的平等觀。﹝福運120期‧27頁﹞


「法師」是指在看不見前景的混沌黑暗社會裡,引導人們走上幸福大道的精神領導者。換言之,就是在鄰里或社區中如「燈塔」般的人。


所以,在現實社會裡為廣布而真心努力的創價學會員,才是真正的法師。「這就是正確的人生!」、「這就是幸福大道!」除了學會員外,還有誰敢說出這麼自豪的話語。( 池田 先生)


所以,創價學會和宗門的差別,是天和地、雲和泥一般。請真誠的和宗門的朋友分享吧!


       寫於200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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