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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與「別體」僅是相對詞

 

回覆Joseph 於 2014/01/28 10:29的回應

既然微風之信已為創價學會禁止非學會員參拜總部廣佈誓願堂的規則找到理由,對於日蓮正宗只允許信徒內拜戒壇大御本尊的狀況就不該持有雙重標準。

事實上,在正因文化新版《佛教哲學大辭典》「正本堂」的詞條中就刊載了日達上人解釋限制非信徒內拜戒壇大御本尊的理由:

「但在現時,謗法之徒猶多,故、供奉之本門戒壇大御本尊不公開之,須彌壇以藏之形式莊嚴之也。」

至於,萬機萬緣、一機一緣、總體本尊、別體本尊的定義,目前出自創價學會的最為明確教學文獻就是正因文化新版《佛教哲學大辭典》的相關辭條,如果學會員本身對此存有異議,甚至不惜公開提出不是來自創價學會的教學內容,這顯然就是創價學會的教學制度出了問題。

因此,如果學會員真的有心要在網路上宣揚創價學會的信仰,尤其是來自學會方面的佛法教學內容,最好還是原原本本地將學會的教學內容「轉達」給有緣人知道,並非像發表「信心體驗」般存有個人自由發揮的空間,這樣才不會無意間宣揚了與創價學會相左的觀念,還沾沾自喜呢!

 

 

首先我們來依據您所提出的《佛教哲學大辭典》參考資料,來學習您提出的觀點:

日達上人(P573)

日本僧名。一九○二年~一九七九年。大石寺第六十六世法主。一九○二年(日本明治三十五年)四月十五日,出生於東京市京橋區南鍛冶町(今之東京都中央區),為細井潔的長男。五歲時隨東京常泉寺的日亨修行,其後登大石寺,於一九一○年(明治四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九歲時拜第五十七世日正為師,出家剃度,法名精道。先後住勤於大石寺、常泉寺、常在寺、住本寺,又在東洋大學、日蓮宗大學、龍谷大學等求學,一九三○年(昭和五年)四月擔任教師,一九三六年(昭和十一年)十二月,三十四歲就任本傳寺住持。歷任準講師、講師,一九三九年(昭和十四年)三月敘任大講師,同年四月當選宗會委員。一九四一年(昭和十六年)五月就任東京常在寺住持,此後十八年在東京各地,專注於布教、培育門下等。二次大戰後的一九四六年(昭和二十一年)敘任僧都,同年十二月任宗務院庶務部長兼參議會主事,翌年兼任社會部長,傾注全力使戰後荒廢的宗門重振。又因應戰後創價學會的興隆,輔佐第六十四世日昇、第六十五世日淳,謀僧俗的和合,致力於各項行事、法要、布教等等,建立宗門發展基礎。

一九五六年(昭和三十一年)五月就任宗務總監,一九五九年(昭和三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受第六十五世日淳相承,接任大石寺第六十六世法主。翌年四月二十日至三十日,舉行傳座大典。此後擴充整建大石寺的廣闊幅員,又重建諸堂宇。

一九七二年(昭和四十七年)十月,際逢正本堂落成。對於第三任會長池田大作發願,八百萬信徒真心供養所建立正本堂的意義,日達明示:「正本堂、是含有一期弘法付囑書並三大秘法抄之意義,而於現時的事之戒壇。亦即,正本堂於廣宣流布之曉,可為本門寺戒壇之大殿堂」(一九七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訓諭》),又說:「今、於此正本堂,正式決定,永久做為此戒壇御本尊之御開扉,成就信徒諸位即身成佛、現當二世之大願,祈願世界和平之大殿堂」(一九七二年十月十一日)。更親赴國內各地,以及美國、法國、印度等海外,展開布教。內則致力於各種出版、著述、演講、說法、講習等,將教學發揚光大。尤其是編纂《日蓮正宗富士年表》及編印《昭和新定御書》、《妙法蓮華經並開結》。於創價學會的大會更是自一九四九年(昭和二十四年)以來,幾乎每場蒞臨。一九七九年(昭和五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七十七歲寂。

Joseph,這即是您所提到的日達上人。

(和日達上人相關的歷史記錄)大石寺的歷史P332 

大石寺中央的大坊興建於一二九○年(正應三年)十月,為日興上人的居所,其一角闢有持佛堂,此即後世所稱的六壺。大坊是僧侶的居室及養成道場,自日興上人於一二九八年(永仁六年)遷往重須之後,就由日目上人以下的本弟子六人負責經營大石寺。蓮藏坊原是日目上人的住坊,後來充作學頭寮,所以亦稱學寮,一八九○年(明治二十三年),第五十二世日霑時,經過重建。日目上人於一三三三年(正慶二年)上奏途中,在美濃垂井入滅後,此蓮藏坊一帶的土地所有權引起爭執,達七十年之久,致使日鄉於一三三五年(建武二年)退出蓮藏坊。長年爭端,導致大石寺疲弊,幸賴第九世日有重新整頓,並制定日蓮大聖人佛法的化儀信條等,名為《化儀抄》,遺留後世。日有於一四六五年(寬正六年)將御寶藏改建為小校倉樣式,又於同年動工興建客殿。一五二二年(大永二年),第十二世日鎮建立御影堂、總門。其後,陸續有三門、五重塔等的興建完成。一九五五年(昭和三十年),創價學會員真心供養,建立奉安殿。又於一九五八年(昭和三十三年)由創價學會獻建大講堂,並改建十二角堂(牌位堂)。一九六○年(昭和三十五年)建立大化城及大納骨堂。一九六四年(昭和三十九年),大客殿落成。更於一九七二年(昭和四十七年)十月,完成可為本門戒壇的正本堂,供奉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

然而,卻被第六十七世日顯於一九八九年(平成元年)率先破壞大化城,一九九五年(平成七年)破壞大客殿,一九九八年更破壞正本堂等等,第六十六世日達的時代由創價學會獻建的建物相繼遭到拆毀。大石寺儘管經歷許多變遷,但在基本上仍能傳承日蓮大聖人的正統,然至一九九一年(平成三年),日顯將創價學會破門後,已完全違背大聖人的精神。 

 

Joseph,看到了嗎?宗門的中興之師的成果,卻不幸由一位只會權謀的弟子——日顯繼承,而將日達上人一生的功業毀於一旦。

學會的我們此刻也只能欷噓嘆息,畢竟我們已成為門外人,我們要用日蓮大聖人原原本本的精神,將過去和日達上人共同奮鬥所得的成果,百倍、千倍的再度呈現。

 

正本堂(P787) 

一九七二年(日本昭和四十七年)十月,以「廣宣流布之曉,可為本門寺戒壇之大殿堂」(大石寺第六十六世日達法主於同年四月二十八日的訓諭)而建立的大石寺本堂。正本堂的獻建構想,是始自戶田城聖第二任會長的時代,但正式提出是在一九六四年(昭和三十九年)五月三日,創價學會第二十七次本部大會的席上,由池田大作第三任會長發佈。一九六五年二月舉行的第一次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池田大作)上,由日達法主發佈將於正本堂供奉本門戒壇大御本尊(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的意旨

準此而於同年十月展開正本堂建立供養,創價學會、宗門、法華講,合計約八百萬人參加,供養金額達三百五十五億日圓。一九六七年十月舉行正本堂建立發願式,一九六八年十月舉行正本堂動工大法要,一九七二年(昭和四十七年)十月落成。

在此之前的同年四月二十八日,日達法主發出《訓諭》,向宗門內外宣示正本堂的意義,留作「後代之誠證」。其中談到:「正本堂、是含有一期弘法付囑書並三大秘法抄之意義,而於現時的事之戒壇。亦即,正本堂於廣宣流布之曉,可為本門寺戒壇之大殿堂。但在現時,謗法之徒猶多,故、供奉之本門戒壇大御本尊不公開之,須彌壇以藏之形式莊嚴之也。然、八百萬信徒之護惜建立,於未來更將促進廣布之展開,正本堂當可云其達成實現之象徵矣」

正本堂擁有一次可容納六千人參拜大御本尊的雄偉規模,與耐用年數號稱一千年的堅牢性,在二十世紀的建築史上是值得大書特書的偉大建築物。如此深具重大意義而建造的正本堂,卻遭擅將創價學會破門的第六十七世日顯,毫無正當理由就於一九九八年(平成十年)施予破壞。其破壞行徑是將八百萬參與供養者的赤誠及日達法主的指南踐踏無遺的一種暴行,因而引發參與供養的眾人提出多起訴訟等等,形成重大的社會問題。

 

Joseph,這節資料中有您舉出的新版《佛教哲學大辭典》的文字,辭典的功能即是將過去的歷史轉成文字紀錄,提供後人做為參考研究使用,當如實的紀錄之。

問題是「藏之心」,是為了公益之心?還是為了私欲霸佔?顯然前者日達上人的「藏」是著眼於「公益」—— 一閻浮提的眾生,而後者的日顯絕對是本著「私欲霸佔」之心,忘卻了本佛圖顯御本尊的根源「一閻浮提的眾生」,是以會引發出破門的宗門事件,此事件已成為宗門永世的污點記錄。

 

至於萬機萬緣、一機一緣的討論,首先請閱讀下面,辭典中的資料:

本尊授與書(P777)

指寫在常住御本尊上的願主姓名及「授與之」的脇書,謂授與書。

日蓮大聖人在一二七九年(日本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建立的本門戒壇之大御本尊,寫有「願主彌四郎國重」等字樣,就是授與書。廣義而言,《法華經》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的結要付囑,亦可說是授與書。《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所說的「是好良藥」,文底之意是本門本尊,而在神力品付囑予上行等的地涌菩薩。

Joseph,依此您可以說: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所建立的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也是一機一緣的御本尊囉?

再者,「總體御本尊」與「別體御本尊」的說辭,並非在區分萬機萬緣與一機一緣的高下,僅是在說明「本門戒壇御本尊」和「個別授與的御本尊」的關係而已。

 

別體本尊(P1046)

即各別授與的本尊。與「總體本尊」(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相對而言。日本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寬於《觀心本尊抄文段》云:「本門戒壇之本尊,應是總體本尊。此則一閻浮提之一切眾生之本尊故也。其餘之本尊,應是別體本尊。此則面面各各之本尊故也」(文段集第五○二頁)。

 

日本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寬的《開目抄愚記》云:「出二死之表,則解脫自在,故上行表我。踰斷常,無邊際,即是中道常住,故無邊行表常。超五重垢累,即是清淨,故淨行表淨。道場菩提樹下,萬德圓滿故,安立成立,故安立行表樂。此是別體地涌。『有時一人具此四義』者,即是總體地涌。當知,在世是別體地涌,末法是總體地涌(文段集第一四七頁)。亦即,各自代表常樂我淨四德而出現的四菩薩,稱別體地涌。相對地,一身具足四德的四菩薩則稱總體地涌(深信在此所說的,應是信受妙法的我們)。P1046

 

總體本尊(P2274)

一閻浮提總與的大御本尊。「別體本尊」的相對詞。

總給全世界的人們,故稱總體。總體是事物的一切、全體之意。日本大石寺第二十六世日寬在《觀心本尊抄文段》云:「問:於當門流總體、別體之名目,不可立之否?答:若借其名以明其義,本門戒壇本尊應是總體本尊。是則一閻浮提一切眾生之本尊故也。自餘之本尊應是別體本尊。是則面面各各之本尊故也」(文段集第五○一頁)。

 

本門戒壇大御本尊(P763) 

日蓮大聖人為救濟末法萬年、盡未來際的一切眾生,於一二七九年(日本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做為出世本懷而圖顯的曼荼羅本尊。

日蓮大聖人書顯此大御本尊之前,於一二七九年(弘安二年)十月一日所著《聖人蒙難事》有云:「昔、建長五年太歲癸丑四月二十八日,於安房國長狹郡東條鄉、今為郡,有右大將軍始奉天照太神而獻之封地,是日本第二封地,今為日本第一。於此郡內清澄寺諸佛坊之持佛堂南面,午時始說此法門。今弘安二年太歲己卯,已歷二十七年。佛四十餘年、天台大師三十餘年、傳教大師二十餘年,遂出世本懷,其中大難難計,早有所述。余二十七年,其間大難亦各各所既知」(第一二三六頁),表明從立宗算起二十七年,達成出世本懷之意。

此大御本尊是由日蓮大聖人付囑日興上人,再由日興上人傳付日目上人,依次傳於富士大石寺。日興上人交付日目上人的付囑書《日興跡條條事》有云:「日興親身受賜之弘安二年之大御本尊授與日目之」(富要第八卷第一八頁)。至於此大御本尊在富士大石寺被稱為「本門戒壇大御本尊」,是源自其書載有:「右為現當二世造立如件。本門戒壇願主彌四郎國重、法華講眾等敬白。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同第八卷第一七七頁)。此稱呼的意義是謂,廣宣流布時建立之本門戒壇(事之戒壇)所應供奉的大御本尊。

本門戒壇是為一切眾生的幸福和全世界的和平而建立,依照該一目的,故又稱為「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一切眾生總與之大御本尊」、「一閻浮提總體之大御本尊」。關於脇書所載示的願主‧彌四郎國重其人,一說實無此人而是附會熱原三烈士之名,又說取擬確有其人的熱原信徒之一,或說是南條家人、抑或波木井家人之一。總之,可以視為大聖人是就己心的信仰者像,亦即不惜身命,起強盛信心,弘揚《法華經》的民眾信仰者像而取的名字。

(側書真實的含意應是在此,具有依此側書偉大的機緣去實踐世界萬民的廣宣流布大願才是。)

日蓮大聖人為回應熱原法難時,農民信徒所展現不惜身命的信心與實踐,而書顯此大御本尊。看見追求幸福與和平,且因而發起真正強盛信仰心的民眾之心,正是日蓮大聖人自身想將救濟眾生、成就佛國土、實現廣宣流布的大願流傳末法萬年之心,所以才以擁有這份心的民眾為願主。

大聖人將本門戒壇所應供奉的大御本尊予以書顯出來的心意,就在明示大聖人的廣宣流布之大願與救濟全民眾的大慈悲。回應大聖人的這份心,而同樣發起廣宣流布的大願,向著救濟民眾的實踐邁進的強盛信心,正是以大御本尊為根本的信心。也唯有以此信心才能與御本尊為一體的大聖人的佛界生命起共鳴,能夠展現其功德,涌現事之一念三千之御本尊的佛界。從而,以能與大聖人注入大御本尊的相同廣宣流布之大願產生脈動的強盛信心,而受持御本尊,不論身在何處,都能當場立刻顯現為本門戒壇(義之戒壇)

 

關於「一機一緣」辭典的說法:

一、《佛法哲學大辭典》P38

1、指一部分具有機緣的眾生。「一機」是謂一部分的眾生,感受特定之佛說法及經而取信的機根,「一緣」是謂與佛有緣的部分眾生。爾前權教是為某些有此機根的眾生或一部分有緣的眾生而說,故稱一機一緣。愈是卓越的教義愈有包容萬機萬緣的眾生而予救濟的力用。所以,超過一切經、已今當三說的《法華經》,並非為一機一緣,而是為救濟一切眾生所說,故謂萬機萬緣。

2在末法,則末法《法華經》的三大祕法之南無妙法蓮華經才是萬機萬緣,日蓮大聖人在1279年(日本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所圖顯的本門戒壇大御本尊,是為末法一切眾生,亦即萬機萬緣。在此之前授與特定門下的御本尊亦稱一機一緣之御本尊。

 

二、《新版佛教哲學大辭典》P50

一機一緣 指一部分具有機緣的眾生。一機是謂一部分的眾生,感受特定之佛說法及經而採信的機根;一緣是謂與佛有緣的部分眾生。爾前權教是為某些有此機根的眾生或一部分有緣的眾生而說,故稱一機一緣。愈是卓越的教義愈有包容多機多緣的眾生而予救濟的力用。所以,超過一切經、已今當三說的《法華經》,並非為一機一緣,而是為救濟一切眾生所說,故謂萬機萬緣。

在末法,則末法《法華經》的三大秘法之南無妙法蓮華經才是萬機萬緣,特別是日蓮大聖人在一二七九年(日本弘安二年)十月十二日所圖顯的一閻浮提總與之大御本尊,是為末法一切眾生,亦即萬機萬緣。相對的,大聖人授與特定門下的御本尊,亦可稱一機一緣之御本尊。

 

Joseph,關於「一機一緣」的御本尊資料全部顯示在此。畢竟時代是時時前進、時時改變,在歷史的變遷上,前事不足或不明之處,後事是可以修之,這是常識。

所以,「萬機萬緣」或「一機一緣」的御本尊,學會官方網站說明的資料在網路上是成篇累牘,隨便搜尋即可找到,我和您討論的內容也不超出於這些,您怎可說:「如果學會員本身對此存有異議,甚至不惜公開提出不是來自創價學會的教學內容,這顯然就是創價學會的教學制度出了問題。」,是您的主觀性太強。

 

 

年假都獻給Joseph的微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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