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是由注視到人生的痛苦開始


 


20111113sgiqqq五個問題之四


4.其他宗教(例如基督教 唸佛宗 道教)也有人過的幸福快樂,為何要去折伏??


回覆:


您會有這樣的想法,深信是對佛教實踐教義的「折伏」這二字,有字義錯覺的判斷。針對「折伏」二字落實於信仰實踐的意義, 池田 先生有如下的指導:


有人認為「折伏」是主張破折其他宗派的宗派主義、排他主義,其實並非如此。


折伏既是實踐「相信自他之佛性」此信念,也是「敬人」此最高行動的表徵。只因為折伏含有「與似是而非不正確的觀念對抗」的嚴格一面,所以會被曲解為具排他性。


 


這段文,明確的點出了我們畏懼或討厭折伏,甚至將折伏曲解成是和別人吵架,這樣的盲點。其實「折伏」以現代的觀點來看,它是「偉大的對話」實踐。


池田先生再進一步的對佛教中尊貴的折伏行作詮釋:


折伏的核心在於「慈悲」和「哲理」。


「慈悲」是指,欲拯救苦惱人們這份佛心。就我們的實踐而言,亦可謂指對朋友的「關懷」,更具體而言,也就是指,鍥而不捨的「忍耐」,以及伸張「正確教義」到底的「勇氣」。


「哲理」則指,針對法華經教說萬人皆能成佛、人人皆擁有獲得幸福權利此哲理的「確信」。


 


沒錯您說的「其他宗教(例如基督教唸佛宗 道教)也有人過的幸福快樂」乍聽是挺有道理的,然而以譬喻來說:


例如,在現實面上我們可以看到,有許多心理醫師,他們可以用各種很好的理論、療法,去面對有精神官能症的人,讓這些病人回復健康。然而這些心理醫師中,也會有人罹患了精神官能症而痛苦異常。


又如,婚姻專家當他面臨自己婚姻問題時,也有無解的要以離婚收場的例子。所以,你所指的這些「幸福快樂」佛家說出是「諸行無常」,如果沒有掌握根本性的宗教信仰,其實如「鏡花水月」般的不真實。


世間有許多的宗教,大多宗教的傳道一時聽起來好像也都有道理,但認真去「究實」卻並不一定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因為這些宗教的論述從某個部分來看好像是有道理,但一經從整體的角度來審視卻會是一個絕大的扭曲。所以在宗教信仰的選擇上不去究理,而漫與信任這樣的姿態對人生過程來說是會有危機的。


「信仰」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根本,有人說:「人怎麼樣的想,就會成為怎麼樣的人」。而信仰就是決定一個人思想的中心,然後以此發展他的行為模式,就這樣決定了他的人生。( 池田 先生指導)


所以以什麼樣的生命哲學為根本來信仰不是很重要嗎?作為一個關懷社會的人,不需要去審視這樣人生的選擇嗎?


依據佛教的「緣起論」來看:生命的方程式〔因+緣=果〕


因:依據過去之業報(行為),而刻畫於生命中的能量(個性、習慣),他會吸引或尋找與之相對應的外緣而成就外在的果報。


緣:生命外在的種種現象、情境、各種外在條件,會引發生命中業因(個性、習慣)的力量(傾向)。


果:生命中的的業因(個性、習慣)結合外在條件(緣傾向),而顯現於生存的環境中(報應)。


瞭解了佛教對生命描述的基本道理,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只要能以「最善的緣」為人生的依據,就必能創造「最善的因」,結「最善的果」,過著真實幸福人生。


依此佛教的道理得知,生命中無論累積多少的惡因(糟糕的想法、不良的習慣行為),只要不碰到外在引發業因的惡緣(這叫做反省、改革),惡果就不會顯現(自然善的果報就會呈現,這即是所謂的幸福之道)。


藉著善緣來引發生命中,被惡因覆蓋著的善因,產生善果,積累福運造就善業。因此能根除生命中的惡,進而成就喜樂的人生。


所以具體的來說,因+緣=果就是:因(欲得佛界因)+(須信仰)緣(最善之緣的御本尊)=果(必成就佛果)


接著我們來確認一下,宗教、實踐宗教者,出現在這世間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方東美先生所描述的「真正的宗教」:


宗教要是沒有那種廣大的慈悲心,而只是把宗教神聖的領域安排在自己身外、自己心外、而跟自己的生命連繫不起來,這樣的宗教乃是危險的宗教,或是有害的宗教。


真正的宗教都是在培養人的心靈,因為每個人的心中都具有極樂淨土,每個人的身上都充滿了光明與真理。


真正的宗教是根據最高的智慧、最高的價值、最高的生命行動、為使這個現實世界超化、轉化,使它成為一個理想的世界。


所以真正的宗教是要把人,從現實生命裡面提昇到理想的生命領域。從鄙陋的行動提昇到高尚的行動,然後再拿慈悲的胸懷,把一切生活在世界上面的人都能落實到,一個真正平等的精神領域裡面。因而產生無差別的慈悲心,再把這個慈悲心,擴展到世界上使一切光明。


池田先生所描述的「真正的宗教」:「佛法是由注視到人生的痛苦開始,但並不是要脫離痛苦的人生,而是要令眾生明確地看到生老病死之苦,進而去超越它們、轉化它們,這才是佛教的真意。」


能達到這樣的境界,也只有擁有妙法的信仰。這樣的信心、修行對我們的家庭、工作、人類社會,才會有正面的幫助及啟發。


一個想要解決眾生問題的宗教,不只是前面所談的進入社會、進入生活。還要能引領我們,走在這個社會的前面。


試想,我們要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旅遊時,總會聘請一位嚮導,嚮導是熟悉旅途前面的情況,在旅途中會適時的提醒我們注意,或為我們解決當時的問題不是嗎?但是,如果這位嚮導老是走在我們的後面,面臨問題無法解決,總是叫我們要忍耐,我想我們一定會拒絕這樣的嚮導吧!


所以,當一個宗教也許他的教堂、寺院建造的雄偉無比、裝飾的金壁輝煌,他的神職者穿著裝扮令人覺得無比的神聖莊嚴,他的「說法」深奧玄妙,但是他所展現的觀念、行為卻是停留在十七世紀、十八世紀,我們只可以說,這樣的宗教只是一個藝術品或是一個古董。


因此,一個真正能幫助民眾離苦得樂的宗教,不僅有〝同苦心〞就可以了,還得要具備如前面所說的,要走在這個社會、時代、民眾的前面。也就是說這樣的一個宗教他的觀念,要比這個時代前進到一百年、二百年甚至更遠更遠。這樣他才能引領我們走出迷思、遠離不幸。


所以我們到底是要選擇一個,如藝術品或著如一個古董的宗教放在家中欣賞,還是選擇一個,真正能為我們解決問題得到幸福的宗教?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選擇題,但是人們只要遇到了宗教,就會暈眩的失去了判斷力,原因是自古以來大家都是不願意去碰出宗教的核心,以著鄉愿的心來面對自己(或人類)最重要的選擇——正確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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