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門僧侶行儀議題二十六〕使佛蒙得三德者,凡夫也


Joseph2010/01/16 16:57 回應SGI憲章」目的及原則第一條為:「SGI以重視生命尊嚴的佛法為基本,願為全人類的和平、文化、教育而貢獻。」


不過,win 微風之信 幹部是地區的土壤(閱讀心得分享) 文中所謂的「創價學會精神」竟然將「以御本尊的信仰,日蓮大聖人的佛法為依歸。」放在「以會員、民眾為根本」之「後」?如此「會員→民眾→御本尊→日蓮大聖人」的先後順序與「SGI憲章」中「佛法→全人類」的順序是不同的。


回覆)


首先對於你認真的閱讀,及你的指正非常感謝。


然而,依生死一大事血脈抄云:「久遠實成之釋尊(本佛)與皆成佛道之法華經(御本尊)及我等眾生(一般民眾)之三事,解作全無差別,而將唱奉妙法蓮華經之處,稱為生死一大事血脈者也。此事唯日蓮弟子檀那等之肝要也,持法筆經者是也。」


請問,既然大聖人這樣教示我們「此三事,解做全無差別」,譬如我將此三者「我等眾生」久遠實成之釋尊」與「皆成佛道之法華經」這樣的排列可以嗎?既然是全無差別,我等以日蓮大聖人,以眾生為根本的慈悲精神,有時於文章的表達,將民眾的順序列為優先也可以的吧?!


文章中這樣的排列,全然是語氣情境的關係,請你等將不是大聖人觀點的「僧上、俗下」、「僧俗差別」,這種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修正一下吧,否則如何能和日蓮大聖人的精神相通?與大聖人斷絕血脈的你等,想當然爾是無法理解「全無差別」的真意。


Joseph2010/01/21 13:04 回應既然「全無差別的三事」在御書上的順序為:「久遠實成之釋尊皆成佛道之法華經我等眾生」如果「原作者」日蓮大聖人同意您將內容重新「排列組合」,那就這樣吧!如果您改造的是個人的拙作,個人會在意。


既然是「原典」的引用,您為何要因為「語氣情境」而進行內容的「改造」呢?忠於原著不是比較恰當嗎?這是個人第一次遇到有人「把佛法擺在眾生(民眾)之後」,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回覆)


1)本人並沒有更改原典,僅是以此排列,舉例讓你等能懂什麼叫作「平等無差別」。看你等如此回應,甚為失望。果真是迷戀權威的一群。


2)真的要讓你等瞭解「以民眾為根本」好像真的很難,請參閱諸法實相抄中,日蓮大聖人是如何的說吧:「凡夫是體之三身,為本佛;是用之三身,為迹佛。…………人莫不思釋迦佛於我等眾生言,乃具主師親三德者,其實不然,使佛蒙得三德者,凡夫也。(諸法實相抄)……本佛者,凡夫也;迹佛者,也。然因迷悟之不同而有眾生與佛之異,眾生不知俱體、俱用之三身也。


你(宗門的僧侶):「這是個人第一次遇到有人「把佛法擺在眾生(民眾)之後」,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你等會如此說,深信這是你等,一直以封建的「僧上、俗下」、「僧俗差別」這等僵化思想,無法理解妙法蓮華經、日蓮大聖人,以民眾為本的根本精神所形成。


 


一切的生命都是平等、尊嚴的存在,差別的是在現實境界的那一念心。那一念的差別將決定自己今生,乃至永遠的軌道。


不在外表,也不在立場,心才是一切的根本。有光明磊落的心,才有光輝的人生。心灰暗的話,人生也將跟著灰暗。把這個心往佛界──即所謂常樂我淨的境涯,去拓展導正的就是我們每天的佛道修行。(指導筆記)


Joseph2010/01/22 10:02 回應


如果您覺得「重新排列原典內容」仍屬「忠於原著」不算「改造原典」,這是您的部落格,何況您改的又不是我的文章,您決定就好!另外,根據「創價學會會則」(2002412日載聖教新聞)的記載:「創價學會是以佛法之慈悲的哲理為根本,世界的平和與人類的幸福之實現為目指。」其中不僅將佛法放在世界、人類之前,也不是以您文中所謂的「會員、民眾」為「根本」,這到底是您的意思?還是 池田 先生的原著?


請參閱前兩次的回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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