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宗門僧侶腐敗墮落議題二十四〕阿私仙人是吃素的,宗門僧侶酒肉都吃還說他們等於阿私仙人


Joseph2010/01/20 21:37 回應


1.如果您執意認為日系僧侶(包含宗門僧侶)娶妻生子是「不如法」的行為?您應該從:御書、經典、戒律、文獻等資料當中,找到適當的「法源依據」來證明您的論述是客觀且合理的。可惜,您每每在文獻上遇到盲點時,所做的都是極為主觀且相當情緒化的反應,而沒有試圖從文獻去解決問題。


回覆1


我舉的皆是出至御書,也是以日蓮大聖人的精神出發,你等可以再回遡閱讀一下我們的對話。現今只要是正統的佛教,那個會贊同你等的說法?


佛教的僧團分為七眾,1.比丘、2.比丘尼、3.式叉摩尼、4.沙彌、5.沙彌尼、6.優婆塞、7.優婆夷,我請問你(宗門的僧團)是屬於這七眾的那一眾?我想你(們)仍是不會回答的啦,你等一直是這樣有問不答,僅是繞著宗門僧侶娶妻無罪、宗門僧侶世俗化無罪這樣的話題打轉。卻無法說出一個令人信服的道理出來。


我曾經看過一尊日蓮大聖人親筆書寫的御本尊,右側寫著:鎌倉比器谷長興山妙本寺大堂常住之板本尊,左側寫著:弘安四年四月五日嗣法比丘日惺。這不即是日蓮大聖人確認宗門僧侶是比丘的文證。


2.「日蓮正宗宗規」對於僧侶(教師)、檀信徒之身分的定義、取得有詳細的規範,任何人(包含您在內)只要符合相關規範,就可以在宗內獲得配稱的身份。


回覆2


我們在學會如魚得水自在慣了,聽說你等那兒封建的規矩繁多,現今已是講民主、平等的時代,不適合我們啦。


3.「內棲型教團」一詞,是由「日本當代佛教與政治」的作者高洪所提出,並在黃國慶的「日蓮正宗在台佈教歷史及其重要宗教概念」做了如是引用:「高洪的觀點可歸納為兩點:一是組織上的矛盾,創價學會乃是依附於日蓮正宗的『內棲型教團』,形成新老兩套組織機構共處同一宗教旗幟之下,雙方領導階層易生摩擦。二是宗教理念的的差異,創價學會能結合現代的關念,傳教模式靈活;日蓮正宗則堅持傳統的體制,宣教方式保守。」


4.只要將「日蓮正宗在台佈教歷史及其重要宗教概念」原文看清楚必定知道:高洪所指的「內棲型教團」是創價學會、依附於日蓮正宗的也是創價學會。您不是很重視「研究的學者」的論述成果?為何要將原文「顛倒過來」解釋?


回覆34


根據實際的情形誰依附誰是很清楚的,請不要矇著良知惡用文獻條文,當然這是你等擅長。


5.如果您覺得:「強盛的教團必定人多勢眾。」那麼,現今教眾最為龐大的是「伊斯蘭教」、其次為「天主教」,您會因此改宗嗎?透徹方便品「五千人退席」的行者應該不會同意:真理是由群眾決定的。


回覆5


「強盛的教團必定人多勢眾。」未必是以此定義,我也無如此說,請勿強加扭曲。


你(現今的宗門)將學會破門,這等愚蠢的行為,就好像一個經營大企業的CEO,因愚蠢的決策導致企業瓦解,不願面對罪責,卻對投資者及社會大眾辯解,未必是機構大、資金多才叫作企業一樣。


「強盛的教團」必有它獨到之處,否則它不會強盛起來。這些教團所提出對宇宙、真理的解釋各有差異,這是足夠提供區分如何選擇,所以請你等放心,我會有明智判斷。


只因你等與學會是事出同源,為正本清源才與你等論述,以便有緣之人見到我們的論述,能善加區分不被混淆。


不知你等為何會提出:「透徹方便品「五千人退席」的行者應該不會同意:真理是由群眾決定的。」這樣的說法?


我試著來揣摩看看


方便品在座的會眾,依據經文的記載約有數十萬眾,退席的5000人與在座的人數相比,比例相差甚大。


5000人是因罪根深重及增上慢心而退,如經文:「說此語時。會中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五千人等。即從座起禮佛而退。所以者何。此輩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有如此失。是以不住。世尊默然而不制止」


數十萬人是因仰望真理妙法而留。如經文:「我今此眾無復枝葉。純有貞實。舍利弗。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矣。這數十萬人因純真的求道心為佛所肯定,5000離開者為佛訶責。


你等是那退離方便品說法的5000人嗎?我們創價學會是那渴求妙法真理而留下來的數十萬人嗎?


我是如此之想。在1991年創價學會掀起日蓮大聖人妙法廣布大浪潮之時,是你(現今的宗門)硬要離開我們而以破門之暴行來對待學會


所以,仰望妙法真理如說修行的創價學會,因你(現今的宗門)離開了之後,反而飛速成長,正應驗了「我今此眾無復枝葉。純有貞實」之佛說,這事你等也應該知道才是。再次請問真理是由誰來決定?


6.如果「普世價值」就是「真理」。那麼,提婆達多順應當代普世價值、得到僧團「多數決」所制訂的「五法」就不會遭到釋尊破折。


回覆6


「普世價值」是一份屬人類的基本常識,人類生活的節度。普世價值、生活常識是源自於真理,當違背真理而刻意製造或毀滅這普世價值,乃是天魔,提婆達多既是如此的,想要刻意製造或毀滅這普世價值的人,所以墮落地獄,你等也是要如此做嗎?(「僧侶不是出家人」,你以為真的說上一萬遍,謊言就會成真嗎?)


7.根據「日蓮正宗宗規」:僧俗的身份確實有所區別;不過,區別僧俗的根據並非在於家室的有無。另外,無論是誰(僧侶、檀那)並不能因為有無家室,就判定一個人有沒有如說修行。


回覆7


這種宗規僅是將貴宗的僧侶職業化而已。我們在家眾所期待的,是真正能引領我們有德行、有志向的僧侶,而不是和我們一樣世俗化的僧侶。這些僧侶往往是和一般人一樣混日子領薪水,和其妻小受信徒的庇蔭,而過著安樂享受的日子。你等說是嗎?


8.每一位法主上人對於妙法廣佈必定都有其建樹,可是您處理這個議題的手法是有瑕疵的,在您的論述當中:凡是與創價學會合作、對創價學會友善的法主就是「廣佈有功的法主」。(日達上人娶妻生子免受您的撻伐就是最直接的例子。)這也是個人先前提過的:您是因為「人的關係」而選擇性接受或否定法主、血脈相承的正當性。


回覆8


我曾說過「世間事」是因人而有,離開了人諸事無意義。就算是「人的關係」為何你(現今的宗們)所做之事,會讓諸多的人反感?你等從不檢討,還振振有詞、冠冕堂皇辯解。


究其原因,只因你(現今宗門的僧侶)從未如日蓮大聖人一樣,將民眾的福祉視為根本…………


9.若您對於法華經提婆達多品的內容是熟稔的,您應該曉得傳授妙法蓮華經的「仙人」本身既不是「清淨比丘僧」(沒有持比丘戒),甚至還接受弟子「以身為床座」的服事(符合社會觀感?順應普世價值?);不過,「情存妙法故」國王仍然選擇在其座下修行,為什麼?因為國王是用「法的觀點」在選擇自己的師長,而不是像您一樣用「人的關係」進行評斷。


回覆9


(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為欲滿足六波羅蜜。(注意此處的欲滿足六波羅密,國王是有持戒呦。)


即隨仙人供給所須。採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惓。于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


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五欲:滿足眼、耳、鼻、舌、身慾望,可見國王是持戒的,你等為滿足你身五根的慾望,而雖自稱是僧侶卻「忘法」而趨「世俗化」,你宗門的僧侶較之差太多了。)


採薪及果蓏。(注意,阿私仙人及國王吃的可是「果蓏」,沒有世俗化呦,你宗門的僧侶呢?!!差太多啦!)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惓。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注意,由此經文知,他們沒可都是不帶妻子的人喔)。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御義口傳》提婆達多品八大事中有提到:阿私仙人者,妙法之異名也。………阿私仙人者,南無妙法蓮華經也。………今、日蓮等類,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即是千歲之給侍,是即一念三千也,對治貪瞋癡慢也。


又,日蓮大聖人有說:法華名字即之凡夫也。(真言諸宗違目)、此是名字之凡夫。彼是二十四字之下種,此唯五字。(教行證御書P1331)、夫妙法蓮華經者,一切眾生之佛性也。(P520


問:若爾,如我等一切眾生,可云妙法之全體否?答云:是誠當然。(當體義抄P532


以上的諸節御文其文意,可以認知為「阿私仙人」即等於「凡夫在家眾的我等」,那位「捨身求法的國王」是發心要弘揚妙法的四眾。


如今你(宗門的僧侶)口口聲聲要弘揚妙法,你等有為凡夫(在家眾)我等「千歲之給侍」(于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嗎???口口聲聲在意的全是日蓮正宗僧侶娶妻不是破戒、日蓮正宗僧侶世俗化是因為他們沒有受戒。堅守一定要享受「五欲之樂


如果你等確是因為國王是用「法的觀點」在選擇自己的師長,這樣的觀點選擇師長,我在此明確告訴你(們),我等凡夫即是你(現今宗門僧侶)的師長,請為我們實踐千歲之給侍」的修行吧!!!


我深知這話也是白說,一向自認「高高在上」於在家信徒的你(宗門的尊師們),是不可能如日蓮大聖人所說的來實踐的啦!!因為你等的本質,僅是將大聖人的佛法當作自己謀生的飯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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