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門僧侶行儀議題十九〕法華經戒又有相待妙與決待妙。


joseph2009/12/13 14:49 回應


1.若按您文中所謂的「佛教團體基本認識」來作為僧俗的區別,唯有受持比丘(尼)戒的僧侶,才能被稱為比丘(尼)僧,而且他們必定就是出家人。不過,您必須承認這樣的概念是來自爾前教(聲聞乘)。


在,有師化儀抄中對「僧俗」的解釋:「僧是出家人、俗是指一般(在家)人。」P61)(佛教哲學大辭典P2051日有上人於化儀抄中,已是很明確的區分出僧、俗的界線,因此很明確的可以知道,僧侶即是出家人。既然是出家人當然要有出家人的風範,Joseph請別一再地搬出什麼爾前戒、比丘戒、聲聞乘等這些名詞,來混淆你(們)該面對的過失。


2.如果您執意認為:日蓮大聖人是同意沿用爾前教的僧俗概念,來規範自己的僧俗二眾弟子;那麼,您也必須遵守優婆塞(夷)應遵守的戒律,成為如法如律的清淨士(女),而不是一味要求僧侶必須是清淨比丘僧。


4.如果您執意要用「為人之道」的概念,認為僧侶需受到爾前比丘戒的規範;那麼,您就得依照同樣的概念,以爾前的五戒、八戒、菩薩戒等戒律檢視俗眾的戒行是否清淨。


Joseph,你不覺得,什麼爾前戒、菩薩戒全都是你(們)在提的,一開始你(們)提出梵網經菩薩戒引證你(宗門僧侶)可以娶妻、可以世俗化、可以不必受到戒律的約束。經幾番討論得到「梵網經菩薩戒」須持1048輕的出家人戒律,你(宗門僧侶)又摒棄爾前戒、菩薩戒的保護,回歸至我所提的「法華本門之戒」。(可參閱之前的討論)


這會兒你(宗門僧侶)又要邀請,我這俗人和你(宗門僧侶)一起來遵守爾前戒以示公平。你(們)那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怎會如此複雜?


有關末法的持戒,再一次以教行證書以及日寬上人的教示來確認。


「此法華經之本門肝心、妙法蓮華經五字,是三世諸佛萬行萬善之功德集聚。此五字之內,豈未納萬戒之功德耶?但此具足妙戒一度持後,雖行者欲破而不能破,故名金剛寶器戒」。三世諸佛持此戒,其法身、報身、應身同作無始無終之佛。」


此御文即明示,於末法受持三大秘法的御本尊即是持戒,此稱金剛寶器戒。此戒一旦受持者,則如金剛般,是永不破失的戒。(是說任何眾生一旦接受南無妙法蓮華經的信心後,無論身處何界即已與「佛界」融合互具,就算是「一度受持而退轉」也好,這個人一定會成佛。因為在他生命中已經播下南無妙法蓮華經的佛種,其生命中「佛界之因果」必然會在這眾生的生命展現,因為南無妙法法華經是「因果具時」的法體,所以說「故名金剛寶器戒」。)


又,以「開會」的立場而言,釋尊佛法的大小乘戒,可說是包攝於妙法的修行之中。關於此事,二十六世日寬上人在依義判文抄中引用寶塔品經文教示:


寶塔品云:「此經難持,若暫持者,我即歡喜,諸佛亦然。如是之人,諸佛所歎,是則勇猛,是則精進,是名持戒,行頭陀者,則為疾得,無上佛道。能於來世,讀持此經,是真佛子,住淳善地」云應知、由「此經難持」至「無上佛道」,之文即是本尊。(以此經文而教示)…………應知、我等雖未勵信行,我等雖不持戒法,若能受持此本尊,則自然是勵於信行,持得戒法故云「是則」、「是名」等也。無量義經云:「雖未得修行六波羅蜜,六波羅蜜,自然在前」等云云,宗祖云:「釋尊之因行果德二法,具足於妙法蓮華經五字,我等受持此五字,彼之因果功德,自然讓與」云云,法佛(學習佛)之深恩於此可見云云。(六卷抄/依義判文抄P117


六波羅密第一的持戒波羅密也是戒----其意,防非止惡防止非分之想、停止惡行、惡果)僧侶娶妻即是非分之想,僧侶世俗化即是惡行、惡果。


所以總的來說,依據日寬上人的解釋,受持御本尊即是持戒,雖是如此也得將「釋尊之因行果德二法,具足於妙法蓮華經五字,我等受持此五字,彼之因果功德,自然讓與」這種恩德深記於心,須師法於佛(學習佛道),不可忘記釋尊教導的德行(持戒之事)。


因為衷心記得佛的深恩,釋尊是以僧侶的姿態出家(離開家室)修行,日蓮大聖人是自幼即出家為僧。這是眾生尊敬佛教僧團,對於佛教僧團整體的概念,此一佛之因行果德(行儀),也是發願為弘傳佛教法成為僧侶之人的心志。在家人自然有在家人的基本規範,彼此在各自的範圍內,各自約束相互扶持來興隆佛的大法才是。


3.日向法師是到比叡山受戒的僧侶,對於日興上人於復原大人書所描述的「取酒助興」確實犯了「酤酒戒」。不過,對於沒有上比叡山受戒的僧侶來說,個人不會用「酤酒戒」進行批判。


你如此回覆不覺得好笑?那請問,貴宗門出現召妓陪酒的僧侶你們會如何對這些人來進行批判?(我想你(們)是不會回答的啦!)


5.如果您認為總本山的規範儀制有所不當,也要您有福報加入大石寺僧團,並且獲得相關執事,才機會參與相關條文的修訂。


評論不可以嗎?難道你們無法接受人們評論的團體?


6.歷代法主是否都是「不帶妻子、不食魚肉」?這是需要用文獻證明。如果「不帶妻子、不食魚肉」對僧侶而言是重要的,為何日寬上人在「當流行事抄」當中沒有進行規範?當然,您也可以覺得這是沿用爾前戒律的「常識」,而日寬上人不用特別明講;那麼,您又得處理俗眾的也要持爾前戒問題了。


當然是有,否則不會有認為宗門僧侶娶妻是不正常,這樣的文字記錄。


再次確認,有師化儀抄中對「僧俗」的解釋:「僧是出家人、俗是指一般(在家)人。」(P61)(佛教哲學大辭典P2051)日有上人已是很明確的區分出來僧俗的界線,因此很明確的知道,僧侶即是出家人。


既然是出家人當然要有出家人的風範,你(們)該如何解釋呢?


有關日寬上人的教示,請你再參閱24的回覆。


宗門僧侶娶妻的弊端造成裙帶關係問題、二代僧侶


日蓮正宗的宗祖日蓮大聖人及第二祖日興上人,都是一生沒有娶妻沒有肉食的「聖僧」。日蓮正宗應當,將拒絕肉食娶妻「聖僧」的生活方式,定為門下僧侶永遠的典範。


但是世風日下,自從明治政府頒佈「太政官佈告」解除僧侶肉食娶妻的禁令之後,當時已經失去宗教熱誠的日蓮正宗,馬上將宗開二祖的遺訓擺在一旁,高興地接受政府的意見,幾乎所有日蓮正宗的僧侶開始娶妻。一剛開始雖是避人耳目地悄悄地養活妻兒,但漸漸化為既成事實。導致「出家」原本的意義隨之崩壞。


僧侶娶妻之後產生最大的墮落,就是教團受到血緣家族的支配,造成被稱為「裙帶關係」的望族支配。事實上,現在宗門的高僧,其父親都是僧侶,因此被稱為「二代僧侶」。此外,連有名寺院的住持也都演變成父傳子這種露骨的世襲化。


7.在您願意把「性遮二罪」的概念研究清楚之前,對於「沒有受戒,哪有破戒的問題存在?」個人不再進行回應。


請認錯罷,這句「沒有受戒,哪有破戒的問題存在?」是非常傲慢、無常識的一句話,尤其是出自於你(宗門的僧侶)之口。


請看看台灣佛教界如何的看待日本佛教的問題


日本佛教已逐漸走到了沒有多少真正持戒修行的僧團,卻有不少娶妻生子、喝酒吃肉的,白天進廟上班的「職業和尚」。這些職業和尚白天到寺廟中去為人抽簽算命,超度亡靈,收入的錢也屬於個人所有。日本的寺廟中從幾十到二三百平方米的小廟相當多,廟中只有一個和尚,廟產及收入全歸這個和尚一家人所有。所以日本佛教與有優秀傳統的注重信、解、行、証」,重視持戒修行的大陸(中國、台灣)佛教已相去極遠。大陸(中國、台灣)佛教決不能走日本佛教的道路,否則必將迅速衰亡。
由於不講戒律,少有真正的僧團和真正的修行人,在日本佛教已經變質了,實際上變成為一種文化現象。


8.大石寺僧團是「出家僧團」、總本山僧侶是「比丘僧」,完全是您受到爾前教的影響導致的一廂情願想法;事實上,大石寺並沒有以出家僧團自居,總本山僧侶也沒有自稱比丘僧。


Joseph,我在此慎重的向你(們)確認,宗門真得是如你(們)所說:「事實上,大石寺並沒有以出家僧團自居,總本山僧侶也沒有自稱比丘僧。這是真的嗎?


又有一類,見天台之才學,思我律宗幼弱,故漸漸移于梵綱經。最後是將法華經大戒,盜入于小律,反笑圓頓之行者為破戒無戒。………………涅槃經云:「我涅槃後,無量百歲,四道聖人。悉復涅槃。正法滅後,於像法中,當有比丘,似像持律。少讀誦經。貪嗜飲食,長養其身。雖著袈裟,猶如獵師,細視徐行,如貓伺鼠‥‥外現賢善,內懷貪嫉。如受啞法,婆羅門等,實非沙門。現沙門像。邪見熾盛,誹謗正法」此經文是世尊留置之末來記。覆下山書P369


你(們)不覺得這段御文,正是在說你(們)目前的情況嗎?


你(們)這樣的說詞,正印證了改革派僧侶的說法:


總歸一句,現在的宗門已經沒有一位,真正可稱為出家的僧侶了。事實上可說是形同「在家」的「在家僧」集團。日顯法主也是,「家族」至上佛法為後的「在家法主」這正是日顯的真面目。「在家的法主」看不起「在家的信徒」。分明是「在家」還想耍「出家的權威」。我們認為這種本末倒置的錯亂正是今次宗門問題的原因。


你(們)一直強調的「唯一血脈代代相傳的法主上人」,這樣的血脈觀經你(們)這麼一說,豈不是表明宗門一直都是在騙人,因為你(們)根本不是傳承自日蓮大聖人、日興上人,你(們)真的完全不像他們。由此可見,你(們)所說的血脈傳承全是騙人的啦。


9.嚴格來說:「破和合僧」指的是破壞僧眾(僧團)的團結,無法套用在宗創事件上頭。另外,按照佛制戒律(五分律、摩訶僧祇律),僧團確實可以經過「覆缽羯磨」的程序,「單方面決定」和特定對象的俗人斷絕來往,所以宗門把學會破門也不是於法無據。不過,宗門僧侶並不受持爾前戒律,關於覆缽羯磨僅供參考。


你(們)可是將僅共參考的事,拿來徹底的實踐。將學會破門可是事實?何來僅供參考?!!!只要是符合你(宗門僧侶)的利益,什麼戒都敢用不是嗎?


以下御文參考一下吧


法華經戒又有相待妙與決待妙。將小乘經、大乘經之戒與法華經之戒相對,則法華經之戒較勝,此稱相待妙戒。從法華經的妙戒來開會爾前諸戒,則一切皆歸入於法華經的妙戒,此稱絕對妙戒。


亦即,為使受持法華經才有爾前諸戒,為受持法華經而採用爾前諸戒。十界明因果抄云:「言法華經戒,有二:一、相待妙戒、二、絕對妙戒也。」(P456


日蓮大聖人佛法中「尊重、感恩」這樣的精神,我想你(們)是很難理解的啦。因為你(們)的血脈,根本就不是傳承至日蓮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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