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者,隨物而使物隨之者也
在法華經題目抄: 於女人也,內外典貶之…. 如此受嫌於諸經之女人,以文殊師利菩薩說「妙」之一字,忽得成佛,至為不審,故、寶淨世界多寶佛之第一弟子智積菩薩、釋迦如來弟子智慧第一之舍利弗尊者,舉四十餘年大小乘經之經文,謂龍女不能成佛,質難無效,而仍成佛。………舍利弗結舌閉口,人天大會,歡喜之餘,合掌贊歎,是均為「妙」一字之德。(p.977-980)
日蓮大聖人在兄弟抄中有句名言:女人者,隨物而使物隨之者也。(p.1130)原本女人是「隨物」,最後卻能「領物」——領導此物隨著自己。這真是日蓮大聖人了不起的宣言!
其實這也正是女性的特質。只是包括女性自己,恐怕多數人也沒發現自己擁有這份“優勢”和“潛能”吧!沒能好好去運用、發揮,真是可惜。
除了這篇《兄弟抄》之外,日蓮大聖人還在其他御書裡開示:「隨」和「領」的一念是完全相反的作用,然而在女性生命中,兩者本來是與生俱來的。雖然這些作用因人而異,卻都是女性的內在特質。法國詩人繆塞說過:「女性表現得越是服從,她越深諳自己主權在握。」這番話不論東方或西方,它畢竟說出了一個不變的真理。
《覆富木尼之信》說:「箭之飛也,是弓之力;雲之行也,是龍之力,夫之功是婦之力。」(御書P.1010)
表面上看,女性給丈夫面子、依從丈夫,看似「隨物」;另一方面,女性致力輔助丈夫,生兒育女,維護家人,使免於犯錯,骨子裡是「領物」——使物隨之。懂得充分發揮本身的特質,才是成功、有智慧的女性。
男性和女性各有其差別和特質,壓抑人性,使其本有的潛力不能充分發揮,就不對。「日蓮佛法」所說的男女差別,決不是法律上和社會制度上的差別,而是植基於男女本質上的差別,那是關乎人生取向的問題。
儘管說男女同權、男女平等,但是要求女性像男性一樣,或者要求男性做女性的工作,就一定幸福嗎?也許反而適得其反吧!就好像男性不能產子一樣,男女之間本來就有差別。
如果每個男人和女人都充分發揮本身的特質,不再計較誰強誰弱、誰主誰副、誰作的多誰作的少、誰較辛苦…等等問題,每個人都只問自己:為了家庭、社會的和諧運作,我盡了多少力量?我還可以再做些什麼?那麼相信所有的牢騷、不平、亂源、是非,應該就會消失了吧!
在三千年前及七百年前,那個封建保守的年代,釋尊及大聖人透過法華經,提出男女平權的觀念,是多麼劃時代、了不起的先驅啊!也證明法華經是一部多麼優的經典,不只禁得起時代、種族的考驗,甚至是引領世界風騷的巨擘。
妙哉!法華經!
善哉!釋尊!
偉哉!大聖人!
美哉!創價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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