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御本尊議題九〕其為金也,則無可爭。


2010/07/15 19:34 回應


覆王日女書云:「佛誠尊貴,重人之心而非物。


如果某人所敬領的御本尊為日蓮大聖人或日寬上人所親書,他還會認為:「任何有形的事物皆有使用年限,年限到了該換就要換」?並且讓御本尊「舊的已呈現出紙品氧化的極限」?


難道,會齡十五年以上的創價學會員,因為有資格更換大張的「特別御形木御本尊」,就能夠不用身讀:「日蓮之魂,染墨書成者也。信之,信之。」而「不決意」竭盡期能地讓家裡的御本尊「耐用百年」嗎?


Joseph


既然紙製的御本尊,你等認為「可耐用百年」,為何你等寺廟的御本本尊皆用木刻?這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如你等提出的御文,覆王日女書云:「佛誠尊貴,重人之心而非物。所教示,重點還是在自己生命中的御本本尊最為重要。    


御書有云:「折金杖而製種種物,形雖各別,出於金杖則一,爭形之異,其為金也,則無可爭。」P475


所以不知你等在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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